听到枪声以后,李天立即就放弃了寻觅居处的设法,抓紧时候朝着火线赶去。
李天直接拿起对方的枪,包含一把手枪和一个汤姆逊冲锋枪。
真的,在林依身边待久了,李天内心的那股戾气会变得很平平,只要到了这个到处都是血腥的疆场,才会再次沸腾起来。
因为有着超高的反应速率,以是如果在疆场上给李天如许一个机遇,那么对方只能分分钟挑选团灭了。
又是暗中的偷袭枪!
在草原上的佣兵步队,老是喜好起一些带狼的名字,比如天狼,影狼,另有这个狂狼。
这个位置,间隔火线火拼的地点只要两百米摆布,还好枪声比较大,保护了李天收回的声音。
刹时,几近是零点零几秒的时候,李天顿时侧身一个翻转,紧接着一发微弱有力的枪弹便打在了李天方才地点的位置。
李天在渐渐靠近,枪声也就越来越清楚。一起上,李天能够说是以一种飞奔的速率朝着这边赶的,乃至有些潜伏的伤害都被他疏忽了。
细心检察了一下男人的尸身,终究李天从对方身上摸到了一件东西。
李天掐住对方的脖子,捂住对方的嘴,厉声问道。
天狼小队只要几百人,如果不是因为有李天的话,二流佣兵团都算不上。
但是那男人压根就没有说的意义,一个劲的想要挣扎。
一条性命,他向来没有在乎过。
一个徽章,一个能够证明他身份的徽章。
李天之以是没有放开对方,就是因为晓得他不诚恳,没有非常的掌控,他一旦透露了,说不定就会有很大的伤害。
普通来讲,两帮人火拼的时候,必定是会在火线留下一些暗哨的,如许就能够制止被包饺子,这类事之前在李天的小队内里常常呈现。
当狂狼佣兵团的人听到身后有枪响的时候,本身这边已经倒下了二十多小我,并且那里另有仇敌的影子?
既然得不到信息,那么这小我就没留活着上的需求了。
差未几半个小时,李天就已经能够瞥见火线收回的亮光了,是枪弹摩擦出来的火花,并且看模样那边的战役很狠恶。
“突突突……”
狂狼佣兵团的!
跑得快,也能够躲避这些风险。
李天可没有在林依面前那种懒惰的性子了,这里但是原始丛林,一不谨慎就会丢掉性命的。
对方一向呜呜呜的,想要甩开李天的手。
本来那小我是发明身后有人,用心躲在树干中间想要阴李天一把,成果没想到李天的反应速率那么快。
那么……接下来……就是猎杀的时候了!
这一天的时候,李天足足走了上百里地了,他信赖秦语晗如果在这座丛林内里,一天多的时候,估计也就走这么远,毕竟一群人和一小我是没法比的。
阿谁被李天礼服的是一个男人,看上去只要二十岁高低,还很年青。
阿谁任务,李天看过,是狂狼佣兵团吃了对方一次代价五亿美金的货色,因而对方赏格SS级别的任务,第一目标是篡夺那批货色,第二任务是杀了狂狼佣兵团的头子。
渐渐靠近了,当李天瞥见一小我影的时候,下认识的就直接掐住了他的脖子。
当然,用的是本地说话,说中原语这些人也听不懂啊。
李天早就转移位置了,这类背后打突袭的事情,他最喜好了。
汤姆逊冲锋枪,独一的好处就是弹道快,射速快,如果前面是一群人的话,那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