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这么描述艾洛斯的确挺像的,他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不知人间痛苦,不明白民气险恶,他傲慢地理所当然,就像他真的是一名国王一样。
他与那些忙着进食的食人蜥分歧,他的眼中没有对食欲的猖獗与偏执,相反确切一种夺目的算计与傲慢,只是如许扫过他们一眼,便已经决定转成分开。
“滚。”艾洛斯一抬手,金色的眼睛不再看向这个男人。
年青的继任国王就从铎德亚山谷的池沼地区穿过,他带了一队骑士,他们非常英勇,足以抵当任何*武装――前提是侵犯者是人类的前提下,很可惜,在铎德亚山谷里,险恶生物比人类可多的多了。
以人类国王的身份糊口的一年以来,这小我类担负了导师的感化,毕竟他是那天带他返来的人。
但是究竟并不是那样的!
可悲的人类社会,在他还是龙的时候,他一向感觉人类就像蚂蚁,庸庸碌碌,而现在,他发明人类活的比蚂蚁可辛苦多了。
“因为这个国王的任务。”撒克洛耐着性子解释说,“在人类社会中,想要获得某种权力,就必必要尽一些任务,由这些权力衍生而来。”
“宗教法庭?”艾洛斯第一次传闻这个词儿,“那是甚么东西?”
坐在猩红色天鹅绒高背椅上的少年早已脱掉了外套,红色的衬衫上的玄色系带也早已经撤掉,暴露标致的锁骨,金色的头发比金子更加闪烁,在阳光下兀自披发着豪侈。他的鞋子早就踢掉,这会儿架在脚凳上,手里拿着一本略旧的条记,眯着眼睛的模样,看起来有些昏昏欲睡。
撒克洛无法地回身,尊敬?希冀艾洛斯会尊敬人还不如希冀主教把教会的钱全数还给信徒来的实际。
起码他的说话天赋不错,固然是大陆通用语,好歹带上了皇都的处所音。
“我会去的,”龙说,“因为我现在是国王。”他的口气傲慢,但是让步了。
艾洛斯得承认,能一小我杀掉那么多数的食人蜥的,以人类的极限来讲有点不成思议了,但是即便不成思议,他也只是一小我类,他不成能变成龙,而龙族必定是超出于人类之上的强大物种。
“哦,”艾洛斯的手指翻过一页日记,“他们太吵了,尽想着从我口袋里掏钱,我得让他们乖乖闭上嘴……独一的体例就是声音比他们响,再把他们赶出去。”
“为甚么?”艾洛斯不乐意了。
另一种焦灼感来自一小我类。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抬起部下认识地嗅了嗅本身的袖子,上面没有任何血的味道――没错啊,他是换了衣服才进宫觐见的,为甚么阿谁孩子还晓得有血的味道?
究竟上,撒克洛绝没有像他看上去的那么安静,毕竟他一年前带回皇都,坐在王座上的是一个连他也不晓得的甚么东西。
听起来一点事理也没有,人类真是可悲的生物,艾洛斯想,然后他一副前贤的口气开口说:“我完整不睬解,但是这美满是因为你们人类不敷强大。”因为不敷强大,以是必须对任何前提让步,他本来觉得国王是最强大的人类,而现在这小我类天下奉告他,最强大的是法则,人类社会的法则,它超出在统统人类之上,包含国王。
除了这些,艾洛斯被严令制止一些词汇,比如“人类”之类的统称,他被迫背出每小我类的名字――这是一件艾洛斯从出世一来做的最难的事情!起首,每小我类在龙看来,长的都差未几,就像在人类看来,龙也都一个模样一样;其次,他们的名字毫偶然义,却又长又奇葩,并且必须加上称呼!除了财务大臣长得有些特性以外,别人仿佛都一个模样,更别提他们老是换分歧的衣服,这让艾洛斯辨认的难度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