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恶龙法则 >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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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唱歌这件事情上,精灵的歌声足以媲美海妖塞壬,只不过对艾洛斯来讲,那两个种族的歌声对本身来讲都是可有可无的,毕竟他不是一个艺术寻求者,而是一个务实者。

“意味着?”撒克洛谨慎翼翼地问,尽量让本身看起来不太蠢。

“你能设想有那么厚脸皮的人吗!”艾洛斯气势澎湃地问。

因为精灵族的春秋向来不是以人类的春秋来度量的,以是嘛,这个看起来只要七八岁的孩子,能够已经好几百岁了,就像艾洛斯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年纪,实在已经度过了好几个世纪。

艾洛斯又道:“在希尔铎五个区的税收中,税金最低的阿谁区不是以白吃白喝,拿人手不短,吃人嘴不软著称的一区,也不是整天闹灾,每天拉援助的三区,而是四区啊!你们晓得这意味着甚么吗?”

星宫是精灵语,用人类的话来翻译,就是星斗的甜睡之所,这跟他们崇拜星斗的信奉有干系,因为他们以为本身的种族早于日月呈现在这个天下之前就存在了,当时候深蓝色的天空中,只要漫天繁星。

“看起来不像是欢迎的模样,”撒克洛在一边说。

光亮之神在上,国王陛下平时对款项的事情斤斤计算就算了,如何到了精灵的地盘上,还是这幅模样呢,更糟糕的是,公爵大人此次都没有禁止国王陛下,乃至帮陛下一起算账!

或许事情并没有所想的那么坏,哈森尽力安抚本身,他们单枪匹马跑到了精灵的地盘,大声号令着要精灵们付清三百多年前欠的钱,然后再付清三百多年来的地盘利用权的税金……这到底算甚么事啊!

“请谨慎台阶,”公爵的声音俄然想起来,随后一只要力的手过来扶住了他。

“他说甚么?”哈森猎奇地转头问艾洛斯。

关于这个传说,艾洛斯也是晓得的,究竟上,在龙族的汗青中,不乏有被精灵的仙颜与文雅吸引的龙族。在魔神大战之前,艾洛斯的一名表妹――不是黑丛林中坏脾气的那位,迷上了一名俊美的精灵,从而舍弃了全部家属,放弃了暗中之神,投奔了光亮之神,然后被光亮教会竖成了弃暗投明典范。

哈森皱了一下眉头,三百年是个甚么观点,他不是很清楚,毕竟他本身作为一小我类只能活上百来年已经是极限了。

“但是时隔三百年再来讲这个……您感觉合适吗?”哈森泪流满面,在精灵面前,他仿佛没有傲慢的自傲,倒是国王陛下一如既往眼高于顶,特别特别有霸气!

“伊尔,接待他们去星宫。”林姆在一片沉默今后,开口说道。

“抱愧,让各位久等了,”另一个轻柔而冰冷声声响起,“我弟弟有些失礼,信赖陛下不会介怀。”

“我是林谷的仆人之子,”那小我轻声说,视野超出撒克洛公爵的肩膀,落在了他身后的艾洛斯身上,“林姆奉告我,人类王国的国王来了,我想代替我父亲,来欢迎各位。”

“精灵族不接管任何威胁。”一个稚气的声声响起来,“如果人类国王以开战做威胁,那么精灵族绝对作陪。”

“你是谁?”撒克洛问,手不自发地握到了剑柄上,这个男人冰冷的气味产生了一种无形的压迫感,一贯对伤害气味敏感的公爵将艾洛斯挡在了身后。

“谁会欢迎你们这些无知的人类!”阿谁男孩站在那边瞪着他们,腔调美好,可惜说出来的话不太合适这类程度的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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