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剑就是属于那种穿戴衣服显瘦,脱下衣服才晓得他本钱惊人。
钟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做兄弟就要做一辈子,早点睡吧,明天还要见大飞哥,记得打扮帅点,不要让人藐视。”
钟剑点了点头,朝细仔家的方向看去,不远处一个秃顶朝本身的方向指指导点,如果没记错的话,昨晚他送细仔返来的时候,见过这老伯。
钟剑生硬转过甚,带着几分幸运心机道:“谁?”
钟剑本来想低调回家,但是现在这外型委实低调不起来,他本来穿的衬衣沾满了血迹,只能丢进渣滓桶,走了两条街也没有碰到卖便宜衣服的地摊货,只能如许光着膀子走归去,路上碰到巡警被查了一次身份证。
他脾气不喜好张扬,路人一向朝他张望,感觉本身像被围观的小丑一样,忍不住加快了脚步。
特别是他光着上身,暴露一身健旺肌肉,刻薄胸肌,六块腹肌,狗公腰,人鱼线,根根线条流利,肌肉泛着安康光芒,就仿佛画中人走下来普通,看的路边女人大吞口水,几次转头张望。
这并不是钟剑心中真正的设法,他并没有当古惑仔的憬悟,这只不过一部戏,他只是一个小人物,剧结束他就回到实际,这里的江湖风云与他又有甚么干系。
“赵成龙,奶名细仔……”
细仔住的处所环境很差,属于城中村,楼房大抵建了几十年,显得非常败落,街道上污水横流,到处是渣滓,天空中充满密密匝匝的电线,和各式招牌,每栋楼的窗户外都晾起衣杆,晒满衣服,略显偏僻的冷巷内几近看不到天空。
再次来到肮脏混乱的城中村,褪去了夜色的覆盖,这里的风景一下变得清楚很多,固然还是那样脏,那样乱,回想起细仔昨晚的先容一一对比,每个路边的人都变得新鲜,也变得风趣起来。
下一次……如果有下一次的话,本身必然好好清算下,让本身不会白白来一趟。
钟剑挑了一套还算洁净的,因为身材启事,一身地摊货穿在他身上还挺有气质,很有几分保镳气度。
固然脾气脆弱了些,但也非常讲义气,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细仔感激的看了他一眼,努了努嘴,把要说的话又咽了下去。
对于细仔,他不是想埋没甚么,只是但愿本身的存在能够给他带来点但愿。
他翻开钱包看了看,现金只剩下一百八,揣摩着见过大飞后,必须找烂头菜要回人为,不然接下来的日子就难过了。
人群中走来两名男人,领头那位留着一头青渣的秃顶,右边额头至头皮位置留着两道狰狞的伤疤,一深一浅,深的那道掠到眉角位置,面如刀削,剑眉张扬,带着几分邪气的俊郎,让人印象深切。
偶然候路上碰到熟人,他就像献宝一样,把钟剑先容给他们,“这是我大钟哥,在内里很照顾我的……”
“哦,哦!很近的,顿时就到了。”细仔在前面带路。
细仔游移道:“你能不能陪我一起归去?”
在九十年代的香港,具有超前认识的本身到底能做甚么?股票金融、投资理财、小说脚本、风行歌曲……本身仿佛能做很多,但甚么也做不了,脑袋底子记不住那么多东西,倒是有几首耳熟能详的风行歌曲,本身还能够记得一些,可惜不会谱曲。
在光鲜的香港都会背后,也不晓得埋没着多少这类阴暗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