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如歌抽回了手,坐在椅子上筹办卸妆。“我不去。”
百乐门舞厅大门的台阶上坐着一个女人,那女人身着男装,穿戴一身皮衣,又长又密的头发被扎成马尾,最显眼的是她背上背着的那把雁翎刀。女人一动不动地坐在台阶上,非常诡异。季如歌不敢再多看她,锁上门就仓促忙忙地走了。
她苦笑一番,持续卸妆换衣。莲姐也不好再说甚么了,冷静地退下去。
季如歌长得标致,又有一副好嗓子。不过她一向死守本身的底线:一不陪酒,二不陪舞,三不给人做小妾。从那天起,沈家明只要偶然候就会来百乐门,沈家的下人们又开端群情,说沈家明整天流连于烟花之地,纸醉金迷。但是他们那里晓得,跟着时候的流逝,沈家明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喜好上了季如歌。
他的笑容很都雅,季如歌偷偷地看了几眼。“不美意义弄脏了你的衣服,你的这件西装多少钱?我赔给你。”
真是个奇特的女人,季如歌心想着。
沈家明笑了笑,“不消谢,举手之劳罢了。”
从那天起,沈家明就再也没来过百乐门。季如歌倒也闲的慌,每天唱完歌就坐在扮装间发楞,整小我轻飘飘的,一点力量也没有。
季如歌笑了笑,说:“如果你不介怀,能够常来百乐门听我唱歌,就当是感激。”
当她正从钱包里拿出五个大洋时候,沈家明已经提起了行李:“不消了,这件衣服并不值这么多钱。把钱收归去吧,从速回家换件衣裳。”
缘起,缘灭。
“有邪物跟着你,这段时候最好别出门,以免肇事上身。”那女人面无神采地动了动嘴唇。季如歌转过身,四周无人。莫非她是在跟本身说话?“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直到七天后,季如歌在唱歌时不等闲地瞥见了台下坐着的沈家明,他一身西装,笑得很高兴,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曲结束,沈家明坐在沙发上扑灭了手中的雪茄,等候着季如歌。
莲姐满脸迷惑,“为甚么呀?沈少一表人才,你如果不去见他必定会悔怨的!”
沈家明笑了笑,扯动了嘴角边的胡茬。“没事,这几天家里太忙。这么晚才来看你,你不会活力吧?”
好久,他们才停下舞步。沈家明紧紧抱住季如歌,将脑袋放在她的肩上。“我好想你,如歌。嫁给我好不好?”
她是风尘女子,他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季如歌厥后才晓得,本来他的那件西装是洋货,那五块大洋只能买一颗扣子,她毕竟还是配不上他的。
那天季如歌出门逛街,不知从哪儿来的小叫花子在街上抱住了她的大腿,那叫花子满身又脏又臭,还不谨慎把季如歌的旗袍给扯烂了一块,但是她不但没有活力,还将整袋子钱都给了小叫花子,让他去买件洁净衣裳和吃的。那小叫花子刹时哭的稀里哗啦的,对着季如歌万般感激。
街上的路人像看完热烈般的散场了,季如歌这才敢微微抬开端,向沈家明伸谢。“先生,感谢你的衣服。”
相遇,但没法相知;相知,也没法相爱;相爱,却没法相伴。何如这一程,情深却缘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