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翻印这类小册子非常轻易,不过几天,你就会发明盗版到处都是。
最开端买卖非常地好,仿佛一夕之间统统巴黎人都学会看书了一样,印刷量几近是每个月都在翻倍。印东西来钱快,看在眼里的人多了,像是苍蝇闻到臭鸡蛋,工坊的数量也在以差未几不异的倍数增加,很快就超越了印刷量。
他12岁起就在这家工坊给前任司该当学徒,当时的老板也不是现在这位。
这个数量相称少。经理不得不奉告对方,印刷费会更贵一些。
买卖垂垂变差,但也还能保持下去。三年前,老板在赌场输了个精光,工坊靠近停业。
保罗起码读了三遍。不但是因为文辞美好,也不但是因为前所未见的破案情节,更是因为这太较着了:固然用的是贞德转生的名义,但原型是谁,连猜都不消猜!
不是会时不时来检察事情环境的那位老名流,而是真正的老板。他曾经偶然入耳到两人的说话,用“她”和敬称来称呼老板,以是那必然是一名出身崇高的密斯。
――他老是有吼不完的事。
为了不让父母担忧,在寄回家的信里,他甚么也没提,只说统统都好。
工坊每次只印一篇短篇,故事比他本来听过的还出色盘曲,用词用句简朴易懂,另有那么些色彩――要想卖得好,你总得加点露骨的描述――但是,当然这些肮脏的东西绝对跟王储妃无关。
厥后干脆呈现了仿照的故事――放在后代,就是盗窟――一样以王储妃(现在是王后了)一行人在各地巡游时产生的事为主线,情节更粗糙,说话更低俗,描述更露骨,乃至不避讳王储妃。那些写王储妃同维耶尔神甫、或者博伊队长(偶然是三人一起)花式滚床单的小册子卖得特别好;保罗看到的时候气得想要撕烂本子。
等拿到稿件,他才发明这是小说集。
总有一两个毛躁的新手,不晓得对待贵重的纸张要谨慎翼翼。铅字能够反复利用,墨水则非常便宜,只要纸张是真的很贵,凡是由作者或者印书人本身遵循印量供应,以是坏一张少一张,工坊就得照价赔一张;这笔开消天然会落到弄坏纸张的工人头上。固然经理骂骂咧咧态度不好,倒是出于一片美意。
本来排版也一定必要认字――只要对比原稿形状,不晓得如何念也无所谓――本来工坊里就是这么安排的;不过新经理说,会拼写的人更不轻易出错,能进步效力;成果然的像他说的那样。
父母为他凑钱,让他当上学徒,是希冀将来有一门技术;但跟着保罗年事渐长,他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他的师父底子没筹算让哪个学徒担当他的衣钵,而只是将他们当作不需求付人为的便宜工人罢了;不然如何会一向只让他们做最反复最无聊、完整不需求动脑的活儿?
保罗精疲力尽地在墙角半躺下来,闭着眼睛,抹掉额头的汗水。此时他多么但愿立即回到他租住的小公寓,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现在像是铺满天鹅绒一样充满吸引力。
经理白了他一眼:“焦急甚么,才粗粗看了一遍。”
耳濡目染的,保罗也晓得一点。这类环境凡是是作者想要少量印一些,拿去分发给亲朋,或者在是沙龙里传阅,都的只是为了保藏,有的则是为了先听取他们的定见,停止点窜后再正式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