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中,只要一具干巴巴的人骨,双手放在胸前,手里握着一把已经报废的剑,已经腐朽的不成模样了,锈迹以及各种杂质凝成了一块块小疙瘩附着在剑身上,看着就跟癞蛤蟆背上的毒腺一样。
“开枪啊!?”
此时,军哥一边朝着那口烂木棺材走去,一边从腰后抽出一根撬棍。
我盯着军哥,笑眯眯的说道:“说好的三成呢?”
究竟上,大兵已经抽出了五连发,对准了军哥,他因为严峻镇静浑身不竭在颤抖,有好几次都要开枪了,都被我按住了。
并且,我已经金盆洗手,要不是为了秦传授,我不会下墓,大兵也如此,只不过他是为我罢了。以是我不想沾性命,沾了就洗不洁净了。
没有启事,就是直觉。
军哥眼疾手快,一下子抓住了小二的手腕,这才微微眯着眼睛说道:“如何着?开个眼就成了,甚么叫我们发财了?是我发财了才对!”
……
伴跟着一声布帛分裂的声音,他外套的扣子全数崩掉,内里的秋衣也扯碎了,环境一目了然。
说完,他从棺材里取出那颗玉珠子,回身就要走,撂下一句:“我得走了,还得去杀小我。”
他很果断,毫不踌躇开枪了,一枪爆头,打的那胡子天灵盖都飞出去了。
“军子,你这是甚么意义?”
我抱着开个眼的心机凑了上去,归正这里没有秦传授的踪迹,既然忙活一趟,总得瞧瞧棺材里是个甚么环境。
军哥就跟疯狗似得,仿佛和小二有大仇,一向把小二脑袋打的稀巴烂,这才终究停手抛弃了撬棍,一把抹掉脸上的脑浆和鲜血,扭头冲我暴露一个笑容,模样比恶鬼都要狰狞,眨眼工夫干掉两小我,可他笑的仍旧是那么淡定,冲我昂了昂下巴,道:“小九哥,明眼人,你没放冷枪是对的。”
军哥咧嘴笑,笑的很浑厚,就跟个老农夫似得,然后俄然拔高了声音,吼怒道:“那你特么的倒是来啊?”
我咧嘴一乐,嘲弄军哥:“我看您就是脸黑,眼下就是死人骨头都没得卖喽!肯买这玩意的根基都是博物馆,不过也就女尸能值点钱,还得保存相对完整,凹凸你得有点皮膜连着吧?人家卖票也有得吹嘘,甚么保存完整的奥秘千年女尸如此,看客们图个新奇热烈,喜好看大老爷们的却没几个了,更甭说棺材里的这位,不但是大老爷们,这骨头都酥了,看模样拿起来就碎,没人要!”
前人身后,腚里会塞个物件,叫屁塞,防“漏气”,以为能防腐,甭看埋汰,普通塞的物件都比较值钱。
我眼睛亮了,这珠子可值老鼻子钱了,未沁色的那一半温润、玉质细致,绝对是个宝贝,而沁色那一半则显现了它在地下沉淀的年份,两种色彩泾渭清楚,却凝成一体,如同太极图一样,美满是天然构成,我从未见过这类特别物件。
“你说呢?”
那把破铁剑?
狗急跳墙……
这景象我见多不怪,下墓是拿命换繁华的事,到头来没捞着好东西,红了眼睛把气撒在墓仆人身上的很多。
这统统很快,但,在这中间,我有无数次机遇放冷枪干掉军哥。
“军哥,我们发财啦!”
然后,他把灯光照向了颅骨,找的很细心,整小我几近都快爬进棺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