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香……”
麻雀见林书没有行动,就用力的啄了啄他的耳朵。
林书气傻了,他伸手捏住麻雀,“再胡说,老子就把你烤了吃!”
林书悄悄思虑着,本身如果能脱手的话,能不能放倒这几小我。他之前在警校里练过一些的,但是关头这幅身材是个白斩鸡,不晓得能不能打得过。并且如果这里脱手的话,说不定还得进警局一趟。
地痞把林书围起来,低声说:“要钱,把钱都交出来。”
好吧,他是不懂,他只是个死了还得给别人打工的尸身。
林书一愣,然后也跟着跑了。
“或许阿谁小女孩能够试一下。”
林书内心暗爽,面上却很冷酷的点头,“归去吧。”
女孩俄然在他脸上打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傻子,想用一根棒棒糖就把我拐走,做梦吧,哼!”女孩回身去找妈妈去了。
来福嘿嘿的笑了两声,然后也撒开脚丫子就跑。他刚才看着走得很艰巨,但是现在真跑起来了,倒是健步如飞,很快就追上林书了。
林书踌躇了一会儿,然后走畴昔,“你们有甚么想要寻求的东西吗?”
林书冷着脸,他俄然大喊了一声,“大鸟!”
“他要的是甚么?”林书记得,前次变态也说过了,买卖不是目标,只是手腕,那么他想通过买卖获得甚么东西?
“甚么大鸟,小鸟也不可,乖乖把钱交出来,不然……”
“我的小尸身,你跑甚么跑?”
“找!”
麻雀哈哈大笑,“大傻子。”
“油嘴滑舌,你动甚么?”麻雀不客气的白了他一眼,“仆人要的可不是身材,那些肮脏的精神,谁想要?吃都不好吃,一点用都没有,也只要亡瞳才喜好保藏。”
林书转想走,但是却闻声了离他几步远的一对母子的说话。
林书冲动,“你们要甚么?”
来福手上提着一袋甚么东西,披发一股腐臭恶臭的味道,林书闻不到,麻雀却闻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