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个真正想逃窜的犯人,会将与警方的对峙地点,选在四周围门路不通的处所?这片农舍,四周都是庄稼地,独一的两条小细土路,也不过是农夫种地时,随便踩出来的。如果凶手提出要车,警方只需求在土路不显眼的处所随便挖几个坑撒点水,在回填上土,不管甚么样的车子,恐怕都会陷下去,到时候凶手就是插翅难飞的结局。他们当凶手都是傻子,没有想到这一点?最大的能够只要一个,那就是凶手压根就没想分开过,他底子就是抱着同归于尽的设法!
但是在场的两拨人都不会同意,他们底子就不听文沫的定见,只纯真的以为她怕死,一个差人怕死,但是非常让人鄙夷的事情。文沫感觉本身有需求震慑他们一下,先把这群拆台的差人摆平,能拖多久拖多久,归正她那一打厚厚的卷宗,也只剩下小半没有看了,哪怕没偶然候细心去看,她总也得晓得前面几起案子是如何回事。
这是一栋典范的西北民居。屋子固然陈旧,但看起来很健壮。窗户很小,贴着些发黄的废报纸,几近不透光,大门紧闭。如果不是四周有荷枪实弹的武警,四周布控,这也就是在乡间到处可见的浅显农舍。
“点名要见我?为甚么是我,凶手如何熟谙我?我去l市那几天,甚么也没做,就每天陪着他们闲嗑牙谈天了。就如许凶手都能晓得我这么号人物。他是甚么手眼通天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