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才18岁的林子宜顶着那么大的压力和世人的冷嘲热讽生下孩子,应当,很不轻易吧。
“传闻是安蜜斯给她口试的,口试的时候问了一个奇特的题目,第二天就直接有人打电话让安蜜斯去安氏上班了。”
唐肃如鹰隼般的双眸,微微一眯,透出一丝异于平常的伤害气味来。
并且是那么夺目又无能、英勇又固执、规矩又仁慈的儿子。
唐肃扭头看着大床上阿谁小鼓包,都雅的剑眉,再次拧成了两条毛毛虫。
“他们去了哪?”
拿出来一看,是李正,想必他让李正查的东西,他都有答案了吧。
话说到一半,小家伙俄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叔叔,我好困,我还是先去睡了。”
“她就是不喜好打扮呀,以是,每次都是我拉着她去逛街的。”小家伙一脸无法隧道。
“厥后呢?”男人紧追不舍,声音里的伤害气味,越来越重。
电话那头的李正拧了拧眉头,越来越感觉,他们家的老迈,不太对劲。
男人眯着眼睛又斜了小家伙一眼,“那你最想做的事情是甚么?”
时候,地点,最首要的是,林子宜的儿子和他有着一样的万分之一概率的HR阳性血型,和他小的时候长的一模一样。
男人鹰隼般的眸子,眯的更紧。
他的儿子,叫林睿溪。
这回,小家伙两条肥肥的小短腿停了下来,没有再持续晃了,也没有像前面几个题目一样,想都不消想,答案便脱口而出,而是瞪着澄亮澄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唐肃,一副如有所思的模样。
“林蜜斯明天早上送小溪去幼儿园后,就直接去了安氏上班,一向呆在安氏,直到放工的时候,才跟着安蜜斯的哥哥一起分开的。”
安奕泽的秘书?!
“跟妈妈在一起,一辈子爱她,庇护她。”小家伙的话,脱口而出,不加涓滴的思考。
这一刻,唐肃每一句心底的话,都仿佛是在向全部天下宣布。
小家伙肥肥的小短腿挂在沙发上晃了晃,完整不感觉膝盖上那红色的纱布刺目,仍旧笑嘻嘻地望着唐肃道,“我最喜好吃妈妈做的东西。”
唐肃的额头,顿时冒出三根黑线。
“你妈妈很喜好打扮吗?”声音,更加臭了。
正在这时,手机在口袋里震惊了起来。
很好,非常好!
他有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