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士,我们找到这个。”几个屯兵哨骑将一片粗树皮交给公孙覆。
莫顿与他的鞮汗部,的确就在东北二百里外一片水洼边安营。莫顿骑着马,亲身与哨骑登上北面高坡旁观周边阵势。
这两人对话之际,五官隐现,如果公孙覆见了,必然大吃一惊——这两人,一个是邓展的侍从石牛,另一个,竟然是流民团主官墨秦!
“看来还真是里程。”公孙覆脸上暴露笑意,“我动敌亦动。好,二百里是吧,全速进发,明日可期。”
没错,墨秦是当天极少数荣幸逃入芦苇泽,潜入水中,而躲过一劫的人。但渎职的惭愧,使他没有返回乌垒城,也没在四周等待张放使节团发落,而是决然扮装成牧民,尾随鞮汗人迁徙途径,一起追踪。
公孙覆接过一看,上面用血写着一个汉字“三”,还划了一个箭头。
那人摇点头,抬手顶了顶帽沿,暴露一双吵嘴清楚的警戒眼睛:“不必了,莫顿不会走了。”
班行捋着髯毛,如有所思,忽道:“不,此人不但识字,并且,另有极强的计距才气。”
莫顿已决定不走了,若此地部落势大,则投奔之;莫气力相称,则豆割之;若气力强大,嘿嘿,那就对不住了……
“传闻在三十里外,有乌丹支离人的一个堡垒,时有乌丹支离人来巡守,偶然来的还是都尉……”
当时正豪杰民步队里有一个年青人在匈奴人突袭之夜受伤,十多天后终究撑不住,当天夜里死去,其家人把尸身背出营地安葬。
半个时候后,哨探返回禀报:“大人,找到几个牧羊人,据他们说,这片处所,是属于一个叫乌丹支离的部落。”
“乌丹支离人在哪聚居?”
世人面面相觑,不明其意。
“对!诸位重视到没有,从发明这片树皮至现在,我们走了多少里路?”
度过河后,又走了近百里,哨骑又有发明。还是树皮,还是血字,还是箭头。分歧的是,此次箭头指向正东,并且,血字也变了,现在是个“二”字。
此人走回营,颠末一片屠宰场时,一个挟着咩咩叫的肥羊的壮汉四顾无人留意,敏捷向他靠近,低声道:“等会要宰羊了,明天是不是要写个‘一’字?”
石牛本就是随邓展一起被俘,他呈现在这里并不奇特,但墨秦不是跑了么?如何……
公孙覆惊奇望向班行:“计距?”
丘仲搔搔头道:“该不会是此人不认字吧……”丘仲的话还真有几分事理,毕竟这年初浅显百姓没几个认字的,多是扁担倒了不知是个“一”字……能写几个数字的,算不错了,但这哑迷就让人费解了。
这、这怎能够?公孙覆惊奇得瞪大眼晴,莫非此人能猜到背后尾跟着追猎队?如果此人能猜到,那是不是意味着,莫顿等人也能猜到?
“牧羊人说在北面,离这二百多里,不过……”
不得不说,墨秦挺荣幸,他不但在十天后追上了鞮汗人,并且还胜利混了出来。
“乌丹支离?!”莫顿扯着髯毛,翻了半天眸子子,想起来了。当年他率阖部落懦夫围攻东庚烽燧,就曾与几个乌丹支离人打过交道,仿佛还是甚么都尉……不过,草原上战战和和再平常不过,当年比武不但不是好事,反而是一个能够套友情的契机。并且据他所知,这个乌丹支离仿佛也不是甚么大部落,人数未几。当然,草原上的事谁也说不准,这都五年畴昔了,或许人家扩允了呢,得好生探探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