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时,方远山是说让我坐马车的,我嫌太费事。在当代,跟几个姐妹去逛街,穿戴几寸高的高跟鞋,我也能逛几个小时,就那么几条街,还要我坐马车里,那不是要我的命吗。幸亏我聪明,专门做了厚底的鞋。穿戴走路不磨脚,不像绣花鞋,走几步,脚底疼。
“哈哈……哈哈……是谁,都城那个不知那个不晓啊!”这位公子无不对劲地说,语气张狂得让人想扁他。
“阿谁姓方的,阿谁叫墨织的,阿谁姓文的,那些个埋没在暗处的江湖妙手们,出来个活的,救救我吧!”我仰天大喊,甚么乱七八糟的,纷繁出口了。
“切,我刚又没指名道姓,你如何就把洗脚水往本身少爷身上泼啊!这么笨的主子,还是早点换一个才好啊。”耸耸肩,我一副不觉得意的模样。
走近,各式百般的店铺,买杂货的小摊儿,各色小玩意儿,琳琅满目。面馆、酒家都人声鼎沸。更别说此时的街道,孩子奔驰玩耍,仪态万千的婢女扶着娇柔的官家蜜斯,大族公子落拓地骑着白马,看着各色美女,各种小摊的呼喊声,酒楼的招客声,用人隐士海、人声如潮来描述毫不为过。
“你……你……”小喽啰公然脑筋简朴,就这么一句话就把他的嘴给堵了,还不时地瞄瞄本身的主子,仿佛真怕本身给开了。
敢情平时那些电视里豪杰救美的情节都是假的啊,如何我就碰不到呢。幸亏我平经常常跑步去上班,活动细胞也不差,也不至于一时被抓住。
平生最讨厌那种仗势欺人的纨绔后辈,我撇撇嘴,站起来,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回身,面前一个身着华服的年青男人眼睛快瞪到天上去了,大抵就是那种带着仆人上街、调戏良家妇女的角色。
脸上热汗如雨下,我跑过一条又一条街,身后的尾巴却如何也甩不开。我快对峙不住了,神啊,来小我救我出水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