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多利亚的一年多里,我早就学会了明哲保身,最根基的两点就是,不要等闲的信赖赖何人,另有,不该说的话,不说。这两点我拿捏的游刃不足,向来没有出错误,这大抵也是颀姐捧我的启事之一吧。
我应了一声,对刚才阿谁来告诉的办事员说,“你去和沈老板说一下,我去补个妆就来,让他稍等我一下。”
沈老板刚来的时候,一向都是点我的台,但提了几次,我都不肯意出台,最后才转而帮衬起了林婉。沈老板脱手很风雅,也常常带些朋友过来,算是维多利亚比较豪阔的客户了。
我能对峙到明天,一来,我比很多人要看的开,如果说,我不喜好钱,这类话,大抵我本身都说不出口,但我晓得本身要甚么,不是我的,从不强求。二来,我也比大多数人要聪明,我更怕本身哪一天,会不值钱。
至于陆莫笙,我也只能把他当作生命里的一个过客,甚么也不敢想,更不敢问。在夜场里,甚么样的男人没见过,甚么样的怪事没遇过,时候长了,天然也就淡忘了。
陆莫笙这个名字,不知不觉就刻在了我的心头,但自从那一晚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如果不是第二天听到颀姐在那边大喊大呼,加上包厢里的一片狼籍,和到处满盈的血迹,我差一点就要思疑,那天早晨产生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
到了早晨,我就是另一幅模,我打扮的花枝招展,逢人就扬起笑容,一口一个老板,帅哥,向来也不会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