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了。
“怕死,承诺一件事。”那小我的声音里多了一丝轻鄙,又多了一分对劲。没有人会不在乎本身的命,再巨大的豪杰、再刚烈的女子,为了自个儿的小命,老是会像一只狼狈丑恶的野狗,做出令人作呕的丑态。
或许,不开口的时候才是最可骇的。话说得越多,这类可骇感就会渐渐消逝。又或许,一小我被逼到了极致,就不存在甚么害不惊骇的东西了。
这一幕,来得太快,猝不及防间,李半夏早已魂不守舍、失了分寸。不管谁碰到如许的事,都不会若无其事,还保持着气度战役静,然后为了本身的面子在糊里胡涂之时就怀着懦夫断腕的决计奉上本身的小命。
但她尽力让本身保持着平静,起码不要过分失态。即便她已经喘气都困难了,也还在强力保持着不让本身的腿颤抖。对于那种见到可骇的人或者可骇的事,吓得尿裤子这类事,李半夏是甘愿死也不会让它产生的。
“其实在来找你之前,我已经决定要去都城找詹大哥了,你的话更加果断了我的决计。”严绫的脸上又重新抖擞出了畅旺的活力与生命力,眼中闪烁的自傲和果断令人动容。
李半夏只觉面前一花,下一刻她的脖子就捏在了那人的手里,只要那人手悄悄一动,她就得两眼一闭重新筹办投胎了。
时而唏嘘,时而感喟,那惊悚的感受,就比如你半夜醒来俄然到了一块乱坟岗,而坟地里冒出幽幽地感喟声。那感喟声,覆盖在全部乱坟岗,不管你如何逃窜,都跑不出魔音覆盖的范围。
声音远远地传出去,马背上的严绫听到后,对身后的李半夏畅快地招了招手。一夹马肚,那匹马儿跑得更加地敏捷了,就像一只奔驰的箭向着都城的方向射去,射中某小我的心窝――
到底有多深的仇恨,让他即便在李半夏另有操纵代价之时差点就真的直接掐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