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末近半个小时的会商,终究得出由f市的办案老迈蒙队来审判这个阿金,而陪审的倒是我!呃,应当是蔡子房才对。来由很简朴,因为局长说最早发明付老板这宗盗窃案线索的是我,并且我也全程参与了窥伺与抓捕,以是现在由我跟蒙队共同最合适不过了。看来局长是想打擦边球,算是变相承诺了蔡子房当初的要求。想来局长此次也是无法的很,也不晓得阿谁付老板,究竟动用了甚么干系,竟然直接把局长的下属给请来。(想来这件事,应当跟分开付老板别墅时马克说的话有关,这个付老板的宇量真不如何。)另有当时阿金挟持人质的事,传闻省里已经动用了突击队。还好突击队没到,刑警大队的兄弟就搞定,不然局长这个台阶可不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