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胡义的平静自如,马良持枪的手渐渐垂下,但是保持了随时击发的状况。
匪?胡义从小就是个匪,没感觉匪贼和别人有多大辨别,好人好人不是身份决定的,也不是表面衡量的。这个大块头重新到尾,眼神里透露过惊骇,透露过镇静,透露过焦心,也透露太轻松,没再有其他。胡义能鉴定面前这小子不会是个合格的山贼,因为他不敷狠,因为他没胆!
听胡义这么问,罗繁华内心不由开端核计。他们要去比来的村庄,这和我的设法一样啊,一小我走实在是没底气。八路军的环境不太体味,传闻他们自向来了山里,除了打鬼子倒没做过特别的事,如果能和他们搭个伴,好歹能算是有点依仗。
小红缨第一个分歧意:“想得美,傻大个,一看你就不是个好定西,我看你就是个劫道儿的,你是想把我们引到贼窝里去吧?姑奶奶才不上你的当!”
“哥!”
“离这里比来的村庄在哪,有多远?”
胡义向前走了几步,直到罗繁华身前不远站定:“兄弟,看你这架式,是混山头的吧?是不是遭了鬼子剿了?”
罗繁华高低打量着胡义,暗想这个细眼睛的家伙还挺能蒙,这你也能蒙到?嘴上却回:“看你们这行头,是八路吧,鬼子找的就是你们,我猜你们这也是避祸了。”
马良站在靠左的一边,举臂端着驳壳枪,枪口指着罗繁华:“不长眼的,你看细心了,我这但是‘快慢机’,动脱手指就能把你打成筛子。”
初春的山涧里还看不到朝气的迹象,到处是岩石灰色,沙土黄色,异化着大片枯草随风摇摆,在并不暖和的阳光下刺目而萧瑟。
四个大活人对峙在这里,间隔十多米站成了四个点,如果把他们脚下的四个点用线连起来,那就是个完美的正方形。
端了半天,罗繁华这手臂早都发酸了,巴不得歇会呢,但是马良的驳壳枪始终指着他,内心可不敢松弛。“他不放,老子就不放。”
胡义站在中间,手里空空啥都没有,抱着双膀眯着细眼,细心察看着两面的山梁,空荡荡的没甚么植被藏不住人,心安了很多。劈面这个大个子看来是一小我,鞋子磨破了,裤腿上也撕出了口儿,浑身的灰尘,遐想到鬼子明天刚畴昔,这货不是山贼就是草寇,估计也是躲鬼子落了单。看着他端着枪瞎比划乱闲逛,嘴里吆五喝六嚷了半天,典范是装腔作势底气不敷,按照他的神采气质,思疑他就算是个匪,就算人高块头大,也没有勇气杀人,简朴地说就是没煞气。
“没事,放下。”
胡义盯着罗繁华的双眼半天没说话,那一双通俗的眼神看得罗繁华内心直发慌,仿佛满身的衣裳都给胡义扒去了一样,赤条条的感受,好不难受。
盘算了主张,罗繁华开口:“要不如许,我们搭个伙,我带路带你们去,咋样?”
太阳开端变得昏黄,逐步靠近了远方的尘霾,洒出一片余晖,将萧瑟的崇山峻岭映照得金灿灿,非常凄美。已经暗下来的山谷中,四个纤细的身影在行走。
罗繁华撇了一眼小红缨:“我呸!你个小丫头电影,长得还没个屁股垫高呢,瞎咋呼啥,滚一边去!”
罗繁华听胡义的话说得挺实在,神采语气里也没有一丝对于本身身份的鄙夷,表情好了很多。“那,你们要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