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伦敦后,我找到了那位服饰商。而她一下子就认出斯特雷克就是那位名叫德比希的豪阔的主顾,并且她说他老婆打扮得非常标致并且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因而,我就果断地认定就是如许一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浑身的债务,走上犯法的门路。”
5、跑马艾里斯的骑师黄色帽子,黄黑条纹上衣,马属于巴尔莫拉尔公爵。
我们看到了一场非常壮观的气象:六匹本来紧紧跟随的,近到能够用一条地毯盖上的跑马一块儿跑过来,跑到半道儿时,戴黄帽的梅普里通马厩的马师骑着马赶到了前面。可过了一小会儿,这匹叫德斯巴勒的马就没劲了,罗斯上校的名驹一冲而上,以六马身的长度,率先通过了起点,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则名列第三。
福尔摩斯说:“达特穆尔的新奇氛围我们已经享用过了,的确令民气旷神怡,可我们今晚就筹办回伦敦去了。”
上校一只手遮到双眼上,说道:“我承认就是我的那匹了,但是福尔摩斯先生,真让我难以了解。”
格雷戈里问:“你确信这一点很首要吗?”
“这些天你感觉它们有甚么弊端吗?”
“没有获得你的答应我必然不说。”
福尔摩斯捏了一下我的胳膊,说道:“华生,这类大胆的推断非常精确。走吧,车夫!对了,你最好能看一下羊群中这类奇特的病症,格雷戈里。”
“明天十五比一,可现在竟跌到三比一了,真叫人气恼!”
“这一匹必然是你的,因为方才已经跑畴昔五匹马了。”
“找到后,我就自发得是地让它用这副模样来插手比赛了。”
“体味到这条狗没动静,能够指导我处理这个题目。很明显,马厩里有一条狗,这从辛普森的插曲中能够得知。而它却没有对牵马人吠叫,也没有惊醒别的两个马倌,则那位深夜不速之客必是这狗很熟谙的人。
跑马赌客们大声喊着:“银色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他跑马,五比四!”
4、跑马银色白额马的骑师玄色帽子,红色上衣,马属于罗斯上校。
“凶手就在这儿!”上校的脸都气红了。“福尔摩斯先生,我是受了你的好处,但刚才的话,对于我不但仅是恶作剧并且还是欺侮。”
“这儿?哪儿?”
“我推理中第一个环节在于,粉沫状的麻醉剂有一些气味,很轻易发觉到,如果仅仅将它放入普通的菜里,吃的人顿时就会发觉。这在于咖哩的气味粉饰了麻醉剂的气味。而我们很难假定菲茨罗伊・辛普森会专门带咖哩去害人。那天深夜他带着麻醉粉来的时候,恰好有了咖哩羊肉这菜,这类偶合实在难以设想,以是我就解除了辛普森的怀疑。我开端盯着斯特雷克佳耦,因为仅仅他们能把晚餐定为咖哩羊肉,而麻醉剂是专为小马倌放的,以是别人吃了并没有事。可如何干这类事而不被女仆发觉呢?
“是啊,查抄过他的东西后,我不但看清了他的犯法手腕,更明白了他的犯法目标。没人会把别人的帐单塞到本身的口袋里的,这是因为我们只处理本身的帐务。以是我鉴定,斯特雷克不但重婚,还必定有另一所室第。这个女人必然敢华侈,难以设想他会花二十基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斯特雷克夫人在我向她探听这件过后显出从未传闻的模样,申明这件事和她无关。记下了服饰商的地点后,我感到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能够会有助于弄清这个德比希先生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