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白净苗条的食指上戴着的巨大红宝石指环的确刺的沈宝眼疼,好吧,不但眼疼,心也疼。
但是能替卢将军送信,想必也是亲卫等亲信之人,而他们却对沈念如此客气。
沈念却不晓得这些,她也被两人的俄然施礼吓了一跳。
沈念抬起左手,伸出拇指和食指一比划:“八千石。”
如果北地的老爷们能多几个像沈念如许想,那么他们也能少辛苦一些,少死几个同袍。
沈念想着,如果能打上卢泽的线,跟边军做起买卖来,倒是也是一条好前程。
沈宝瘫坐在椅子上,闻言苦着脸挠了挠头。他还想着占沈家便宜呢,现在便宜没占着,还得先处理费事!
一万石粮食说多未几,说少也很多。如果夏收时节,拿着银子到江南歉收之地,便很轻易能买齐,或者比及会昌仓放新粮入库,放旧粮清仓的时候,别说一万石,两万也没题目。但是需求时候。
也难怪边军几近都要搞点暗里小行动。
固然大雍朝的军队已经比前朝报酬好了很多,但报酬最好的,向来都是皇城禁卫这些天子直属的嫡派,而边军,则是最苦报酬也最差的那一部分。从古至今都是如此。
而沈念是一个标致讨喜的小女人,如何会没有几个有权有势的同窗呢。
“不要担忧,不会让你跟着我流落街头的。”沈念涓滴没有淑女仪态的伸了个懒腰,对着阳光撸着戒指玩儿,却不经意间,暴露了被戒指袒护着的,一圈墨色波折刺青。
沈念一摊手:“叔父明鉴,那仓里固然另有些粮食,可如果都拿了出来,咱家的粮铺就都要关门啦,并且,就算全拿出来,也不敷啊。”
如果此事能顺利告终,那她便私家出资,补上那被抢走的三千石米粮赠给莽谷边军。
算一算,这些年沈宏算是生财有道,除了粮食另有运营酒庄,但这些都不是暴利行业罢?能有二十万家底吗?可别这来回一折腾,折出来大半,那他忙活来忙活去,还忙个甚么劲儿?!
非论何时,吃饱是保存第一要务。不管是小户百姓,还是大户人家,凡是有点前提的,几近家家都会修上个地窖囤点粮食,别说似沈家这类运营铺子的了。
沈念也没担搁,跟沈宝前后脚进了书房,一副幸亏叔父你来了的模样把新签的字据递到沈宝跟前,道:“我正忧愁呢,叔父就来了,想来这事是难不倒叔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