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管朽迈也好,衰弱也罢,面前的慕容垂对于苻坚来讲却不啻于一个救星,看着本身的爱将,苻坚大声叫道;“好,好!你快说说,攻伐南朝有甚么来由!”
说话的是冠军将军慕容垂,慕容垂,字道明,原名霸,字道业(一说字叔仁),鲜卑名阿六敦,是鲜卑族的贵族,却遭受鲜卑权贵的架空,屡立军功却郁郁不得志。他曾经在枋头之战中带领前燕军大败桓温,却反蒙受当政的慕容评架空,最后无法携子出走前秦。苻坚对于这个鲜卑族的名将极其赏识,亲授冠军将军的职位,还放心肠将一部分兵权交托给他。
“江荆都督麾下复汉军独立马队团誓与汉祚共存亡!”
“欲使其灭亡,必使其猖獗!”刘正对着端坐胡床之上的桓冲侃侃而谈:“苻坚固然手握熊兵,但是其内政不修,骄奢淫逸,民气不稳,外族林立,不要说心胸鬼胎的鲜卑慕容氏,就算是羌人姚氏也早就等着在他背后狠狠咬一口!我们乃至不需求打赢,只需求在长江沿线和秦军打成对峙,苻坚就得后院起火!到时候我们趁机反击,就能一举大破秦军!”
“第三,末将算过,如果将国中精锐堆积,能够有九十七万兵马,这兵力就是南朝的数倍!自古以来用兵就是以多击少,以强击弱,我大兵投鞭断流,天然是势如泰山压顶,无人能够对抗!”
血书大部分都写得歪歪扭扭,这很普通,毕竟用手指头写字和用羊毫是不一样的,另有很多军官估计是文明程度不高,是以写的字还都是缺胳膊少腿的(他不熟谙简体字),但是桓冲却冲动非常!
一张张,一字字,都是用血写成,饱蘸了将士们的豪情和虔诚,这上面另有一个个血指模,不消说,必定是不会写字的初级兵士了!
刘正看着桓冲,俄然开口道:“如果明公成心,末将麾下有三千雄兵,已经练习靠近两月,此中又有当日当阳山区血战的老兵锐卒,全军高低报国之志甚浓,可堪一用!”说着,他又从口袋内里取出一个袋子来,内里装的满是写在红色绢布上面的血书!
而这一战法的核心就是矫捷力和战役力,有了矫捷力,才气在活动中靠近仇敌,与仇敌展开战役,而后追亡逐北,不给他规复的机遇;而战役力,则是能打能赢,是以才气将仇敌一一击破。
想要达成这一计谋,靠晋军是不大成的,换了刘裕带领的北府雄兵另有能够,但是现在的江荆个人精兵不敷,又由各个将领直辖,谁也不肯将精锐集合起来利用,是以还是有些困难的。
“这便是我军高低军官写的血书!他们表示要和晋朝共存亡,要和汉族共存亡!”
“这是?”桓冲有些冲动地问道。
说完,他又哈哈大笑起来,声音中充满了不成一世的骄狂和暴躁。
数一数,这血书竟然有几百张之多,再加上血指模,根基上是统统兵士都插手了!
刘正微微一笑,桓冲现在就有些病急乱投医的意味了。东晋桓家最着名的三小我,桓温、桓冲、桓玄,一个个都算得上是人杰,只可惜用兵一个比一个差,桓温算是最好的,也是大了很多败仗,破蜀也是靠动部下建功;桓冲很有建立,但是胆量太小,被慕容垂给下了归去,白白落空一个建功的机遇;至于桓玄就更不可,直接给刘裕打成了狗,直接帮刘裕建立了刘宋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