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之前次她才会情感失控,冲挽月发了好大一通脾气。现在,那些气也没有消去。
清蜜斯备了饭菜。
林少歌……林少歌意气风发,盯住挽月。
挽月偷偷抬眼去看别的二人。
因为喝了清蜜斯的血,一年以内忌酸、甜、苦、辣、咸……
辛无涯得知此事,这些日子也只喝白粥。
她是个巧手,固然没有亲身下厨,但每日三餐,老是抱动手,倚在门口指导厨娘火候,然后亲身往锅里加进那些调味料。
再去看清蜜斯,一张脸拉得竟然比辛无涯还长,神采比锅底还黑。不由心生迷惑,想不明白这个女人的心机。
清蜜斯在天井中安排了一张大木桌,忙活整整一下午,往那张木桌上摆满了大的小的瓷盘。有荤有素,有热菜有冷盘。一眼望去,叫人食指大动。
她只能喝白粥。
这么想着,眼神更加温和,恨不能抢过她手中的小银匙,喂她吃粥。
挽月苦笑:“你们吃呀,看我干甚么?我倒是快馋死了。”
清蜜斯公然面露得色,仿佛不经意说道,“我记得你不会做菜?”
毕竟清蜜斯对她有拯救之恩,并且这些日子也算是面冷心热,为她筹办的白粥都是极经心熬制的,气候刚有些窜改,就叮咛仆妇为她换了更软和的被褥。
她实在是料不到,就在她受伤昏倒的那些时候,清蜜斯已对林少歌芳心暗许……
见辛无涯黑了脸。她心道,长痛不如短痛,快刀斩乱麻,对谁都好。
清蜜斯嘲笑道:“三年前你和辛无涯在我这里作客,你的确是吃得比谁都多。”
挽月心想,如许四小我凑在一起,实在是有些难堪。倒不如大肆和少歌秀一番恩爱,断了辛无涯心机,说不定他想开了,发明清蜜斯的好,岂不是皆大欢乐?
木桌旁坐下四小我。
她的身材小小的,受了伤,看起来更像一只脆弱的小植物,吃一口,停一会,微微喘着气,看起来不幸又敬爱。
挽月诚恳点头:“不会。”
她一脸纠结,别扭地说着“情话”的模样,实在是……一言难尽。
这个拧巴的女人!
倒也是能了解。这乌癸镇里,并没有特别出众的男人,三年前清蜜斯也是未及笈的少女,乍然见到辛无涯如许的翩翩公子,又如何会不动心?可惜落花成心流水无情,辛无涯喜好的倒是挽月,可想而知那些日子清蜜斯是如何黯然神伤。
因而挽月完整看清了辛无涯的为人,更是不再理睬他。而辛无涯终究和清蜜斯也没有好上。厥后二人分开了乌癸镇,清蜜斯觉得此生不会再相见,不料三年以后,竟然又见着了挽月,倒是见她和其他男人在一起,这个男人……涓滴不输辛无涯。
挽月想不明白清蜜斯的心机,便想挑好听的说,吃了些粥,笑道:“清蜜斯这技术,我是恋慕不来的。连白粥,都能做得跟燕窝似的。入口即化,倒是粒粒饱满,粘而不稠,当真想像不出是如何的巧手。更不消说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