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僻的山村,无家可归的女人,山林里的小板屋和一个烂美意的猎人,体系这么安排,青筝实在想不出不低调的来由。
“我现在无家可归了,只好先打搅单大哥一段时候,不过你放心,我不会白吃白住的,我会绣花儿,下回你再去镇里卖猎物的时候,帮我买点绣花的针线和布返来,我绣了花去卖,当饭钱。”青筝还是做出不幸兮兮的模样,毕竟原主一向哭哭涕涕的,总不能睡了一觉,醒来就变成女能人吧。
想的都挺好, 但是就在结婚的那一天, 不测产生了。两家住得有点儿远,两个小城中间有一座承平山,从原主家的山阳镇到表哥家的山下镇,要绕过承平山,有五六十里的山路,送亲那天,就那么不利,碰到了山匪,嫁奁被劫了,新娘子也被劫了,山匪说,要抢归去做押寨夫人,一去半个月。
原主是个身娇体弱一推就倒,固然没小脚,还是因为刚开端裹脚的时候就疼到哭死畴昔好几次,家里才被迫没给缠脚的小康人家的蜜斯,父亲考中进士后在翰林院做了二十几年的编修, 母亲也是书香家世出身, 从小就被教诲得十指不沾阳春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算是最呆板的家庭里最本分的闺秀了。原主不但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另有一手好绣工, 长相更是万里挑一的精美。向来是父母亲的高傲。独一就是一个天足的“缺点”让老父亲感觉没有面子,以是议亲的时候,怕门当户对的人家笑话, 只好订给了本身的亲外甥,这外甥从小就跟着老翰林读书,也算知根知底, 再说婆婆就是本身的亲姑姑, 也不怕闺女嫁畴昔被嫌弃了。
没用上半个月,就顺顺铛铛的成了当家人,单大哥一口一个妹子,一下子有了主心骨似的,每天除了上山打猎采药,给妹子做饭以外,就啥事儿都不管了,统统都听“妹子”的。穿戴妹子给做的新衣服,新鞋,每天美滋滋的乐得呀,嘴都合不上了。
实在,原主的明净底子就没有丢。当初山匪把原主绑上山的途中就被猎人大哥给救下来了,只是她挣扎得太短长,胳膊脱了臼,脚也崴了,不得已才在猎人大哥家里养了半个月的伤。
半个月后,一个猎人打扮,看上去得有快三十岁的中年男人把原主送到了背景镇原主的姑姑家,也是她的婆家。但是,人家不认了,话里话外的,她被劫走了半个月,谁晓得产生了甚么事,明净必定不保了,他们是端庄籍香家世,后辈还要考进士的,可不能让污了明净了女人进门。
然后,青筝就这么住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