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寡母熬了三年,也没有再找人家,传闻是婆婆死活不让她再嫁。但也有人说她是因为胡大山才没有再醮。
杨杏云长得蜂腰肥臀,面庞也算白净,走起路来风吹杨柳,自有一股让男人遐想翩翩的神韵。村里很多男人都胡想过将她拉进玉米地一享芳泽。
循着声音找畴昔,徐海公然发明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坐靠在一颗松树上面。
徐海趴在地上,累得满头大汗,足足用了四个多小时的时候,终究将这颗野山参无缺无损地挖了出来。
“呵呵,那你有没有想过……跟我阿谁?”
上身倒是没咋受伤,不过薄弱的衬衣也被撕得不能蔽体,红色的内衣暴露来,两个鼓鼓的明白团子晃得徐海有些眼晕。
野山参,绝对是可遇不成求的珍稀药材,而挖野山参也是一项技术含量非常高的活儿,幸亏徐海脑筋里已经具有了统统关于中医中药各种知识技法。
她的胳膊上,脸上也都有一道道血印子,裤子将近被撕成布条,大腿上也有道道血痕。
“嘶!哎呦……我这是让野狼撕咬的,多亏是白日,还只要一头狼,我冒死抵挡,野狼最后跑了。我走不了道儿了,还好遇见你了,要不然这天一黑,我就再也见不到我家毛丫了,呜呜……”杨杏云一边哭一边说。
徐海有种获得了大宝贝怕人发明的窃喜和警戒,朝四周看了看,然后谨慎翼翼地将野山参放进竹筐里。
“我靠!不是吧!野山参!?”
看叶子上的纹路和浓烈的绿色,徐海敢必定起码是三十年以上的珍品,不觉冲动得心跳加快。
现在和杨杏云几近紧贴着,看着两个乌黑的大团子一起一伏,要不是一心想着治伤救人,徐海真有能够节制不住那股原始的打动。
女人的呼救声充满了绝望和惊骇,但是徐海听得倒是有些熟谙。
“呵呵,说啥呢,你这是救了我咧。再说了,要说占便宜,你背着我,也是我占你的便宜。”杨杏云呵呵一笑,话语里多少带点撩逗的意味。
徐海有些不敢跟杨杏云对视,这个女人仿佛与生俱来带着一股魅惑,身上也老是飘来一丝丝奇特的香味儿,闻着这香味,让徐海有点想入非非。
杨杏云看到夕照的余晖照到徐海的俊朗面庞上,这个芳华健硕的大小伙子,让她看得有些发楞。
徐海将野山参捧在手里细心打量,心中赞叹不已。
徐海没多说,蹲下身子背起杨杏云,一只手拖着她弹性实足的大腿,一只手提着竹筐朝山下走去。
“嫂子,天快黑了,咱走吧,我背着你……阿谁……你可别怪我占你便宜啊,嘿嘿!”徐海说完本身也笑了,算是化解一下男女之间的难堪。
“杏云嫂子,你这是咋弄的?”
徐海有些惊奇。
是杏云嫂子?她一个女人,孤身一人跑到大山里来干甚么?
任何一点忽视粗心,都有能够粉碎参须,那就前功尽弃了。
徐海走近后,看到杨杏云右腿小腿肚子不晓得被甚么咬了,半个巴掌大的一块肉翻起来,鲜血淋漓。
作为一个普通男人,徐海当然也歪歪过风骚小孀妇杨杏云。
固然他还不太清楚野山参的市场行情,但是四十八年的野山参绝对代价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