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阿谁狗杂种,老子也不会变成明天这般模样。
方文中发明本身在进食的同时,也在开端分泌。出口不是本来的***而是腿脚上的别的两条触手。它们末端的吸盘会源源不竭流出各种分泌物,比大便还臭。
房间里传来非常凄厉的惨叫!
他向来没有健忘过仇恨,没有健忘过齐元昌。
中午的时候,方文中感觉肚子饿了。
或许是细胞之间的相互融会,也能够是病毒对别的生物附带产生的结果。总之,方文中没有长成手脚,肩膀和大腿上的伤口中间呈现了触手。它们的尖端分叉,还是像人类手指一样的五条,并且很长。
刚把壮汉吃完,身材就变大了一些。起码要比本来的体积增加了百分三十。
“我要糖!我只要糖!别逼我,我不想如许。”
“要尼玛个逼呢糖!憨杂种!臭怪物!死变态!”
方文中感觉很无法。尼玛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竟然还要整死我……与其如许,不如我先动手为强,先整死你再说。
方文中果断不移的以为,这就是肉糜,不是甚么见鬼的脓水。好好的一顿饭,不要搞得那么恶心好不好?老子是人……固然长得有些奇特。
壮汉的尸身很快瘪缩下去,只剩下一张褐黄色的皮。方文中放射出来的酸液实在太短长了,连骨头都被熔化。他谨慎翼翼节制着酸液的喷吐,尽量不要腐蚀粉碎皮肤。直到最后,才把皮肤也全数溶解,然后接收。
方文中第一次尝到了人血的味道,也吃到了鲜美的生肉。
他很快发明了这类行动体例好处,速率要比人类行走更快,乃至超越了普通速率的奔驰。
这个新发明让方文中跃跃欲试,对将来充满了信心。
方文中感觉瘦子跟本身一样,都是同道中人。他很了解瘦子的做法,也以为瘦子以新换旧的观点非常精确。如果在之前,方文中必定要拉着瘦子一起喝酒,然后谈谈人生,谈谈将来,交换一下用哪种体例才气悄无声气干掉本身的老婆。倒不是方文中感觉张琴不好,而是就算张琴再标致,再风骚,她总会变老。男人都喜好年青标致的妞,身边睡着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实在很可骇。熟谙的晓得这是你老婆,不熟谙的还觉得这是你老妈。
他晓得四周有个杂货店。前次开车带着张琴出来玩的时候颠末这一带,还下车给张琴买过口香糖。
壮汉是杂货店老板。方文中影象力不错。不要说是几个月前见过的人,就算是十四岁时候棍骗幼儿园小女孩脱裤子给他看的事情,方文中仍然影象犹新。
对这类事情,方文中感觉能够了解,也能够接管。毕竟,壮汉很高,很魁伟,那么多骨头血肉十足吞进肚子里,总要被消化。那么身材敏捷变大,也就顺理成章。
很柔嫩,具有韧性,底部乃至带有一个个吸盘。
用触手行动,还是没有腿脚便利。方文中感受非常别扭,仅仅依托腿脚位置的触手,底子没法站立。没体例,他只能趴在地上,手脚并用着前行。
方文中感觉,本身的身材和畴前不一样了。短短一夜之间,本身的全部食品观点和心机布局都产生了窜改。不需求甚么牙齿,不管捕猎还是进食,牙齿都没有效处。触手内部有很多条管道,能够开释出一种酸液,对捕获到的猎物停止熔化,然后通过触手末端的吸盘对其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