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病院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街上不时的有人走过,我失魂落魄的走着,回想着我的所作所为,悔怨的要死,我做的有些过了,为甚么要这么做,竟然把她的衣服给撕扯了。
“孙晨,你还想不想干了?要干就好好的干,不干就他妈的给我滚蛋。”朱伟这牲口明天就跟吃错了药似的,瞥见我就生机了。
思来想去,我还是不能就这么走了,我得给她买些早餐,然后归去陪着她,仿佛刚才她把点滴的针头都拔出来,仿佛针眼处还流血了。我就这么走了是不是太不对了,她貌似强大,实际上倒是特别的怯懦,一只老鼠把她吓成那样,她还敢去洗手间么?她不去洗手间,憋出题目来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