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是个有法律的处所,很多法律实在挺人道的。比方雇佣最多不得超越十年,特别是丫环之类的雇佣,只要丫环去告官,就能从店主太长的压迫下束缚出来。另有不答应抓人抵债,被抓去抵债的人只要去告官就能得束缚。丫环的法律是基于丫环也得嫁人,如果强迫雇佣到丫环年纪过大,就落空了趁着年青嫁个好人家人的机遇,乃至没机遇嫁人。
“对。海上的事情,你们真感觉本身无能到六七十岁么?到了五十五岁,大师只怕是干不动了。当时候只要我们的家业还在,就会给你们一份年金。让大师放心养老。如果之前出了甚么事情,除了抚恤金以外,也会把到当时候为止的年金给你们的家人。让他们不至于没法把日子过下去。”赵嘉仁说的斩钉截铁。
制定出这类法律是因为有过很多很惨的过往,不过好法律也得有履行力才行。赵嘉仁就在大宋法律框架内,与统统员工都签订三年左券。每三年一次,在两边志愿的根本上再签一次雇佣左券。
刘猛极其绝望,但是他也不敢对抗赵嘉仁,只能闷闷不乐的低下头。本来支撑赵嘉仁的那些干部们都纷繁点头,那些想让自家后辈走科举线路的也找不出能被认同的事理,此事终究获得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