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员任用上不分满汉,奖惩清楚。
但是,盘根错节的政治干系,却使本已科罪明白的案件变得非常庞大,来自于方方面面的说客极力为其摆脱。这些人各怀亲信事,有的是私交甚厚,有的是兔死狐悲,有的是不明是非,有的是见风使舵。
考核的原则:以官声、政绩取人。成绩凸起者,赐与破格汲引;平淡衰朽者,非论“年已逾岁“或将近休龄,都勒令退休。为的是将年富力强有进取心的官员安排在首要岗亭上。
有的官员则是承平军一到,即弃城逃脱,为回避失城罪恶,过后托请下属倒填年代,捏称因公赴乡出境。
慈禧以为,要获得此次考核分歧以往的结果,就不能虚应了事。是以,慈禧亲身把握奖惩大权,议政王奕供招考查根据,两宫太后别离引见各级官员,根据政绩,赐与考核。
但是慈禧这时清楚,直接威胁大清统治稳定的是,长江流域的承平军和黄河道域的捻军,这些亲信大患一天不除,她的统治就一天不得安宁。
他以为仅根据“封疆大吏失守城池斩监候,秋后处决律“是不敷的,又加上何桂清击杀执香膜拜父老十九人,伤天害理,罪当减轻,拟斩立决。
每三年考核一次,对京官的考核叫“京察“,对处所官的考核叫“大计“。遵循清朝的轨制,京察时三品以下官员由吏部和都察院卖力考核。
所谓“四格“是指“才“(指才调,分长、平、短三等),“守“(指操守,分廉、平、贪三类),“政“(指政务,分勤、平、怠三类),“年“(指春秋,分青、中、老三类)。
“大计“是考核道、府及州县官员。普通是由各级官员凭借属干系逐级考查,做出评断,最后申之各省督抚,核其事状,注考造册,送吏部复核。
自承平天国发作以来,清廷封疆大吏及府县各官,连连失地弃城。有的府县官员到差之所,因地当冲要或邻近承平军,竟躲避不前,数年不到任。
但是,环顾摆布,那些满族大员不是胡涂无能,就是妄自负大。从咸丰爷到本身垂帘听政的十余年间,一向经心极力尽忠朝廷、屡受波折却对峙围歼承平军的最大功臣,倒是以曾国藩为首的汉族官员。
慈禧垂帘听政今后,借清算吏治之机,此案又被提及。慈禧痛下决计,必然严惩,要杀一儆百。卖力总办秋审的刑部郎中余光绰就是常州人,对何桂清非常仇恨,而他刚好卖力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