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统统幸存的人都俯身去捡兵器的时候,只要康斯一人举头走着,显得格格不入。但那些人没有理睬,冒死的捡着兵器,因为那代表本身赏银多未几,能不能成为装甲步兵的关头。装甲兵跟轻步兵比拟,不但装备了重型的装甲,锋利的兵器,并且报酬更是天差地别。这是每个轻步兵渴求的目标,一来能够更安然,二来更多的薪金。
利箭如雨般的洒下,身边的很多火伴都在这第一波进犯中,永久的倒下了。康斯用木盾挡住几支射向本身的利箭,眼角撇了一下,被本身踩在脚下,那些倒下的火伴尸身。他并没有甚么感受,归副本身也有这么一天的时候。现在要留意的是第二波长枪兵的进犯。
康斯在这3年里没有学到甚么知识,也没偶然候去学知识。这场鸿沟的战役经历了3年还没有打完,但却耗损了无数步兵的生命。明天进犯仇敌,明天则戍守仇敌的进犯。3年来都是反复着如许的战役,两边捐躯的兵士都是便宜的轻步兵,那些主力军队则好好的呆在火线。这也算是战役吧,但倒是没有目标的战役。
这是希尔达大陆,崎红国鸿沟的一幕。康斯则是崎红国边疆军队的一名轻步兵。他本年有多少岁了,他也不晓得。因为他从懂事的时候起就是一小我,是一个不晓得本身的家人,不晓得本身的故里,不晓得本身的生日春秋,更不晓得本身的名字,无依无靠的孤儿。
仇敌嗷嗷叫着的冲上来,能够看清那些仇敌狰狞的面孔,他们都紧握着长枪对准仇敌的胸口,恨不能把仇敌穿个透心凉。康斯没偶然候理睬本身是不是恨对方,在疆场上完整没有甚么仇恨的,目标只要一个,毁灭仇敌。他身子一晃,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落空了。在那名仇敌还一脸可惜的时候,康斯的剑削断了他的脖子。
他的名字还是在刚懂事时,流浪到一个村庄,听到一个小孩唤他的小狗,才想到要为本身起个名字,但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一个好听的名字。最后只好借用那只小狗的名字,康斯。也就是说他的名字,是狗的名字。
康斯身上穿戴布衣,右手一把浅显的长剑,左手一块木做的盾牌。轻步兵的设备就是如许的。因为轻步兵都是布衣和犯人构成的军队,美满是用来耗损敌方人数与力量的东西。以是每次战役都冲在前锋的。
等年长一点的时候,则在田野挖野菜和捕抓小植物来吃。当能独立为生时,他就常在田野度过了。不知为何,他向来没有对那些鄙弃他,欺负他的人产生仇恨。他向来不向别人乞讨,也不吃那些不幸他而恩赐的食品。更不会去偷去抢。他固然没有读过书,也没人教诲他,他却自但是然的练了一身的傲骨和处世不惊的神态。
康斯看看身边又少了几个眼熟的火伴,就晓得这些人已经死去了,这些事在几年来已经看惯了。康斯参军已经3年了,也就是21岁了,3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能在3年的战役中,并且是最火线的战役中,要能够安然活下来,这对当事人来讲,则是冗长的一段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