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已经杀了8个仇敌了,本身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枪,那本来是要刺往本身喉咙的,危急中忙用带有木盾的手臂挡住了,幸亏有木盾挡了一些冲力,如果不是的话,手臂就不是被刺伤那么简朴了。当然被刺的同时也把剑刺入对方胸口。一只手换8条性命真是太值得了。
3年一千多的日子,三分二的日子就是如许度过的。杀人,被杀,两边兵士的糊口就只要这两样,能够说脑里充满了刺激、可骇、麻痹、厌倦的这些感受。
这时敌方的退兵号响起了,康斯完整没有惊奇,因为本身这方的主力出动了。那些长枪戎顿时退回鸿沟了。康斯没有去追杀,3年来都是如许的,打一阵子,一方的主力出动后,另一方就顿时退归去。然后那仿佛胜利的一方,在不久以后就开端入侵仇敌的鸿沟,再在仇敌的主力出动后,开端退返来。就是如此反复着。
康斯连身都没有转淡淡的说出“8个”两字就独自进了营地。
“哼!那就怪不得了,康斯从不捡仇敌的兵器,也从不扯谎,在我们这队内里是谁都晓得的。以是他说8个就是8个。”
敌方的长枪兵出动了,无数明晃晃的枪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康斯吸了口气,握紧了手里那把,卖到兵器店只值几枚铜币的长剑。他固然以为本身的生命很贱,随时能够死去。但人的本能是会珍惜生命的,以是他这3年来,其他东西没学到,杀人的技术却学会了。
这是希尔达大陆,崎红国鸿沟的一幕。康斯则是崎红国边疆军队的一名轻步兵。他本年有多少岁了,他也不晓得。因为他从懂事的时候起就是一小我,是一个不晓得本身的家人,不晓得本身的故里,不晓得本身的生日春秋,更不晓得本身的名字,无依无靠的孤儿。
一个孤儿为了保存,无能甚么呢?年幼时,为了捡残菜馊饭,得忍耐世人的鄙弃,特别是那些小孩的嘲笑和戏弄。还要遁藏那些只看罗衣的恶狗的追咬。睡觉时则靠在人家的墙脚缩成一团度过,不过常常被人赶走。夏季时,早晨就不敢睡觉了,惊骇本身一睡不醒,只好冒死的跳呀跑呀,让身材能和缓起来,只要在白日太阳出来时才爬上树睡觉,幼儿期间就是如许度过的。
康斯昂首看了下在天空回旋的一大群秃鹰,叹了口气,撕下身上一块衣服,包妙手上的伤口。他可不会去撕尸身身上的衣服,就算身上这身是本身剩下最好的衣服了。
当第一次插手战役时,看到刚才还在身边喊叫的夥伴,脑袋一下子就被人砍成两半,而阿谁砍人的仇敌又顿时被人在肚子开了个洞,内里的肠子啪拉啪拉的掉了出来。他看到这些完整没有感受,因为比这更可骇的事他在流浪的时候都看过。当手中的剑刺中面前仇敌的脖子时,看到对方不甘的眼神,内心只要“等下我也会如许”的感慨。
在田野不知保存多少年后,他流浪到了崎红国。崎红国正在和邻邦交兵,急需大量的兵士。他那在田野保存熬炼的体格,和他那历经风霜而显得成熟的脸,被征兵的甲士看中了。当他被捉壮丁的兵士抓住后,毫不抵挡的参军了。能够他厌倦了流浪的糊口,也能够他找不到本身无能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