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故千秋 > 第14章 清风时有幸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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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惯用的是一条鹅黄色的丝缎束发,视若珍宝,不但因为据云袖说,那产自崇明泉底有凝碧珠的最深处,是由四只绮贝吐丝三年织成,宝贵非常,还因为,这是他醒来以后,在陌生的全部天下里,独一能触到的与畴昔有关联的东西。

林青释的笔迹高古淡然,笔锋含蓄,字意萧洒,看上去非常赏心好看。

“咦,我束发的丝缎到那里去了?”沈竹晞向后一摸,却摸了个空,不由得震惊失容。

当时,他甚么都不记得,茫然地逡巡在人潮中,时而听着有人唤他完整陌生的称呼,二公子,或者撷霜君。他一向毫无眉目地寻觅着畴昔,那些没法再回想起的,垂垂变成一种执念让他不得摆脱,直到,那一日在街头遇见了被追杀的青年。

沈竹晞不甘不肯地昂首看看先前那人拜别的方向,又展开手中的药方,面色非常出色地不竭窜改,仿佛是在衡量。

过路人拉下帽檐,定定地望着他,端倪笼在暗影中看不清楚,眸光里似是包含着难以言说的扣问意味,让沈竹晞一刹时感觉如芒在背。但是,他的唇角却微微勾起,有几分风骚娴雅的味道在内里。

沈竹晞有些怅惘:“我大抵有一段很波澜壮阔的故事,只是,我现在甚么也不记得了。”

袖子上辜颜流利的线条微微扭曲,它眨眨眼,算是答复。

云袖是个看不透的人,但沈竹晞清楚地发觉出,她对本身没有歹意,反而模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牵念。

天幕将垂,暝色如烟。

提及来,他第一次醒来瞥见人间景的时候,也是一天的暮色时分,他站在霞光下,四顾茫然,不知所归。

“感谢,感谢。”沈竹晞微必然神,神采涨红,挣开他搀扶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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