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呼唤文瑜的同时,身后啪的一声响,仿佛是甚么人还是甚么东西掉到了地上。文瑜当即转过身来,用手里的照骨铜镜照向我中间。我也在这时候转过身来,把手电今后照去,只见一个浑身紫玄色没有毛发的怪物正俯身哈腰从地上捡起一颗脑袋,双手捧起,用力按到本身脖子上。那颗脑袋满脸是血,脸庞庞大,长着一头金色短发和棕色的络腮胡子,双眼碧绿,恰是我们在寻觅的美队。但这身材嘛……理所当然不是美队,应当就是之前那具无头古尸,美队的脑袋被它切下来安到本身脖子上去了。不过瞧这景象,这例换头手术明显是不太胜利,这家伙从上面扑击我的时候,脑袋给掉下来了。
文瑜说道:“那看来我们就应当用信号弹来对于它了。如果它还敢来的话,我们就用信号弹接待它。对了,另有多少信号弹?”
好混乱的感受……
这时毛子的步枪也从侧面对那换头古尸形成伤害。那换头古尸本身是不会出声的了,但美队的脑袋却还在地上收回嘲笑,仿佛对这类物理伤害不太感冒。文瑜再一次举起铜镜对准那换头古尸,再次高叫道:“高呼吾名耶和华,恶魔滚地炒苦瓜,六洲群众齐欢庆,基督公众笑哈哈!”
不过或许也是能够了解的,这能够是文瑜从小念得滚瓜烂熟的经文,就跟我们从小念的阿噢额一样,就跟穿衣用饭一样的成为根深蒂固的风俗了,在这个告急关头,原秘闻当理性的文瑜竟然给念了出来……
严格地说,这股冷风是袭向我背后的,离我的脑门正中另有一小段间隔。虽是如此,那也是来者不善,我当即向前大踏步窜出,部下用最快的速率把电池塞进电筒里,两下旋上底盖,一拧开关,大呼道:“文大蜜斯,铜镜!”
毛子在美队的背包里翻找了一阵,对我们说道:“两颗!只剩下最后两颗信号弹。这还好是你让我把强森的背包背上,不然我们也没有信号弹可用。”
柯尔特手枪的大口径枪弹在近间隔的侵彻力是相称强的,毕竟这是当初设想了用来阻击发疯般地向巨大的天下差人美军兵士冲锋的菲律宾土著人的,普通人挨上一枪就会倒地,两枪根基就没命了,其侵彻力和停止才气可见一斑。不过在这么近的间隔打中美队的脑袋,枪弹初速不敷,弹道也过分稳定了,没法爆掉他的脑袋,只能是在他的脑袋上打出三个拇指大的弹孔,把他那张本已经血迹斑斑的脸打得血肉恍惚。脑袋再一次离开古尸的脖子,向后掉落到地上,还在地上滚了几滚。
枪声甫响,一道激烈的白光从枪膛射出,拖着长长的尾烟精确地打在正在奔驰着的古尸身上,直接粘在了上面,狠恶燃烧起来,本来那是一颗信号弹。不要藐视信号弹,它又叫做照明弹,本身是带着一些金属可燃物、氧化物和粘合剂的,而金属可燃物实在相称的浅显易懂,就是在拍照机的闪光灯里的镁粉之类,在和氧化物打仗后能够刹时达到上千度的高温,收回刺眼的亮光,不然也没法在夜空中收回充足的亮光来告诉军队行动或者是照亮夜空。
不过,这到底是美队的脑袋晓得痛,还是这具换头古尸晓得痛?
只是在瞥见这颗熟谙的脑袋安到一个险恶的古尸上面的时候,我们不管如何都感觉,这他娘的的确是诡异到令人浑身鸡皮疙瘩刷刷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