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起酒杯猛喝了一口,林齐含混其辞的说道:“这是伯莱利城,是我林齐大爷铁拳兄弟会的地盘!”
“东方人!”
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瘸子已经带着江永和他的侍从分开了酒柜。
两个瘸子店的仆人抬起了昏倒不醒的丽莎,很快就退出了沸腾的酒馆不知去处。
瘸子出面的时候,林齐正站在酒柜边死死的盯着那些青年,他近乎癫狂的看着领队的那青年用白丝巾细心的擦拭动手掌。青年的手指在动,他手上的戒指就在灯光下荡起一条又一条诱人的光晕。
为了金币,林齐能够和瘸子合作;一样为了更多的金币,林齐能够毫不踌躇的卖掉瘸子。
白面青年扯动嘴角暴露一丝高高在上的倨傲嘲笑,他左手背在身后,微微佝偻着腰,徐行走到了长长的酒柜前。他眯着眼高低打量了瘸子一阵,又向林齐瞥了一眼,右手缩回披风内,等他的手再次拿出来的时候,他手上已经多了一根拇指粗细足足有半尺长的金条。
“真可惜,这里是瘸子的地盘!”艰巨的吞咽着口水,林齐放下双手,松开了手弩的弓弦,将两支淬了剧毒的弩箭谨慎的藏在了腰带内的皮郛中。他从酒柜的黑影中走出,笑着趴在了长长的酒台上,向那青年比划了一个割脖子的手势。
这个青年的右手,就好似灯塔上的明灯,照亮了林齐漫漫人活路上很长的一段间隔。
轻叹了一声,江永轻描淡写的用手指导了点酒柜上的金条。他白净细弱的手指无声无息的穿透了金条,他的手指深深的没入了用百年橡木板制成的酒柜,在寸许厚的柜面上刺出了一个透明洞穴。
这不是一头肥羊,而是一头毛发斑斓的猛兽,固然猛兽的外相也很值钱,但是为了金币而冒生命伤害明显是不明智的。除非能证了然这江永身上有充足让林同心动的巨额财产,不然仅仅他手上佩带的那些戒指,还不敷以让林齐脱手。
“东方人,看在你有着和我的先人一样血缘的情面上,我慎重的提示你们!这里是瘸子店,这里是瘸子大叔的地盘。你敢殴打他部下最斑斓最敬爱的女佣,你们垮台了!”
让某些有钱人变成贫民,将他们身上值钱的宝贝夺走,让别人的钱变成本身的钱,这是林齐的抱负,这是他的寻求,这是他的人生目标。他的人生就建立在款项上,没有了款项,他的人生是暗淡无光的。
林齐的话语中充满了歹意,他巴不得挑起瘸子店和这些身披玄色披风大肥羊的争斗。在这一刹时他已经制定了打算,只要让这些大肥羊和瘸子店产生抵触,他才有机遇浑水摸鱼从这些人身上获得充足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