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我最爱这个都会了,不爱它的人都滚出去!”他们齐声高喊,我不由后退一步,这模样的他们未免太可骇了。
安妮笑眯眯地问我,“你同埃尔维斯说话了?”
他们奔驰着,双手高高举起,满脸写着狂热。
“如何了?”我坐在床上问。
正凡人嘲笑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
我站上椅子想要看得更清楚一点。
放风的时候结束了,我回到了宿舍,安妮已经在等我了,她穿戴一件松松垮垮的囚服,暴露了大半个肩膀,只是乌黑的皮肤上,却有着触目惊心的伤疤。
金发少年笑了笑,他看着我说,“我叫埃尔维斯。”
我看了看他便起成分开。
蛆虫人看了正凡人一眼抵赖道,“就算现在看是不对的,上面也必然是为了更长远的生长。”
我接过巧克力,扯开包装袋把它吞进肚子里。
实在我不该该称他们为人类,他们是蛆虫。
来人一头刺眼的金发刺得我眼睛疼,面前的人是那名金发少年,他湛蓝色的眼睛看着我,澄彻的就像是北极千年未化的寒冰。
我一下子被惊醒了,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到我的耳边,我捂住胸口,只感觉蛆虫人的余音还在我的大脑里。
她说,“等我想通了今后,说不定会和他告白。”她看似豁然的笑容里藏着一抹哀伤。
“放屁,不喜好就滚出去,就这么简朴。”蛆虫人大声嚷嚷着,“我们酷爱这片地盘,不想瞥见你这类忘恩负义的人。”
“你如何这幅打扮!”他冲我尖叫着,声音几近要穿透我的耳膜。
安妮无法地笑了一下,她说,“我已经同其别人在一起了。”
“江小夏。”我说。
牢房的灯很快就燃烧了,我躺在床上,耳边是蛆虫人的叫唤声。
我的内心很烦躁,大抵是因为这里的环境另有白。
“嗯。”我应了一声,同时重视到安妮问我这句话的时候,神采有点红。
“你如何未几睡一会儿?”我安妮走过来塞到我手里一块巧克力。
“我们要杀死统统不爱这里的人!”蛆虫人的声音还是源源不竭地传进我的脑袋里。
我悄悄地绕过他们,向着远处走去,我不晓得该去那里,但只要离这里远点就好。
“嗯。”我点了点头,我摸了摸额头,被电击过得处所另有点疼痛,我感受本身昏昏沉沉的。
要走出这里吗?我想,要如何走出去?
下午的自在活动时候我按例坐在一个无人的角落,但他们看我的眼神却比之前多了几分害怕。
俄然,我听到街上响起了锣鼓声,我望畴昔,一群人从大街的另一头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