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拉住洛欢,甚么都没说,直接就躲到了毡帐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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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说得口干舌燥,却发明洛欢一脸懵懂地看着他,干脆也不废话,走到了洛欢跟前,一把拎起洛欢,然后把洛欢满身脱光,细心地打量着。
这是一小我走了出去,只见那人上身****,下身穿戴一条皮裤,头上还扎着两条小辫,看到洛欢醒来,乌黑的脸上暴露一种很欣喜的神采,张嘴对着洛欢说话。
洛欢这时才发觉黑小子不但黑,声音还非常的沙哑,仿佛来自深渊的恶鬼。
洛欢原觉得那不过是一排旗号,走近一看才发明那挂着一具具干瘪的尸身,不由寂然地坐在地上,看来要另作他想了。
黑小子冷冷地说道:“不要想着逃窜,我见到过的逃窜的仆从没一个能活下来的,这是为你好。”
那人赞叹了一会,俄然想到了甚么,放下了洛欢,走出了毡帐。
洛欢心中腹谤不已,这个部族也太掉队了,羊奶都不晓得去去腥味。不过,人一番美意,不能孤负了。洛欢屏住了呼吸,大口地喝了下去。
那人指了指洛欢,不知对着黑小子说了些甚么,就见阿谁黑小子走到了洛欢跟前,面无神采地说道:“哈桑说,从明天起你就是他的仆从,你要为他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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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欢擦了擦嘴角的羊奶,问道:“我叫洛欢,还没就教你的名字呢?”
洛欢肠胃里翻江倒海,一股腥气涌上了喉咙,洛欢差点没吐出来,但他还是浅笑着说道:“味道不错,感谢。”
洛欢有些不寒而栗,他已经不敢再想下去了,却发明林若站在那,对他喊道:“走吧,我们明天要去带哈桑的羊去吃草。”
洛欢浑身一怔,那种眼神,就好像孩子看着心仪的玩具,女人看着最斑斓的衣裳,男人看着标致的女子,或者说是猛兽看着适口的猎物。
马队们一字排开,看着逃窜的牧民哈哈大笑,比及牧民跑出两百米摆布,他们一个个从后背取下弓箭,张弓搭箭,射了出去。
“药?”黑小子冷冷地哼了一声,似是讽刺地说道:“鬼方族以狼为图腾,他们以为每一个鬼方人的生老病死都应由狼神掌控,人不该该干与,以是你感觉他们会有药吗?”
林若在一旁看着,悄悄感慨,昨晚入夜没看清,现在看看还真有点帅气,嗯,就是年纪小了一点。
瞥见那一排没有?”林若指着远处的一排木架子。
见洛欢一脸猎奇地看着他,他只好说道:”那三十六小我是哈桑的儿子,也是他统治这一支鬼方人的包管。要不是有这群人在,就哈桑的所作所为,早被人杀了,还能让他清闲到现在?“
洛欢回过神来,满脑筋想的都是如何逃窜的事情,被黑小子这么盯着,不由地打了个寒噤。
林若摇了点头,说道:“我是大秦人,至于庆国话,你不晓得庆国话和大秦话底子就是一种说话吗?”
太阳下山了,洛欢昏昏沉沉地躺在地上,只感受胸口一阵剧痛,一口淤血就忍不住吐了出来。他迷含混糊地展开双眼,发明本身正处在一间屋子内里,只不过屋子的墙面和屋顶都是由植物外相缝接而成。
洛欢一下子呆住了,坑人呢这是,这是甚么鬼部族啊,连个大夫都没有,莫非天要亡我?
头人至上的族群吗,洛欢有些恶感,就算是庆国天子,也没阿谁胆量让全部国度的臣民都做他的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