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恒盛想想还是没有打电话给罗绛,女神健忘带雨伞,那就他带好了。金恒盛从柜子里抽出两把极新的雨伞,这还是他前次逛古城的时候定制的,男士用的稍大,密斯用的偏小还带花边。最首要的是,两把伞都是藏蓝色的,没有斑纹,上面只要一个烫金的大字:金。
梦里的罗绛一小我拿着柴刀进山砍柴,找啊,找啊,罗绛终究找到了颗枯死的老松树。
“嗷呜!”趴在罗绛胸口睡得正香的罗小七措不及防的被掀到了地上,滚了两圈才爬起来的罗小七甩甩脑袋,扒着床沿控告着罗绛的暴行!绛绛,你想摔死喵么?
金恒盛差未几在六点半醒的,展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还好,生物钟比闹钟醒得早。
“我没那么快,灌汤包烫得很,吃一顿起码要一个小时,我还是去食堂随便吃点吧。”罗绛躺在床上双脚靠着墙壁,艰巨的穿上静脉曲张袜。曾经有人动员手环上班,每天走的步数都是排行榜第一,长时候行走导致血管里的血不能回流,以是静脉曲张是护士的职业病。罗绛上班如果忙太久没得坐,早晨回家脚上的静脉就会全冒出来,又酸又涨。
“喂?绛绛?”金恒盛猜疑的盯动手机看了又看,他没说甚么太露骨的话呀,罗绛如何害臊啦!糟糕,健忘奉告罗绛要带雨伞了!
这很不对劲!不是她思惟不纯粹,必然是明天阿谁梦害的她,必然是!
“羊肉啊,有点膻。”罗绛不喜好羊肉,清汤的不能入口,红烧的满是酱料的味道,不好吃。
镜子里的罗绛满脸通红,比打了腮红还红!
“现在才六点四十五,你另有多久清算好?楼下那家灌汤包很好吃,时候来得及的话我们去店里吃早餐如何样?”金恒盛见罗绛没有拉窗帘的意义,就翻开衣柜找了套活动服穿上,那是他大学的时候用赚的第一笔钱买的。别人穿上活动服会显年青,金恒昌大学是个壮壮的瘦子,穿上后就变成体育教员了。现在金恒盛每天熬炼,瘦下来以后穿上才显得精力,最起码不会去中间的高教园区草场打球的时候,被门生喊教员。
金恒盛叼着牙刷站在窗户前刷牙,就连脸盆都端到了飘窗上,非常钟畴昔,斗室间才走进一个恍惚的身材。再然后,窗帘被拉上了。
金恒盛拧了把毛巾擦洁净嘴上的泡泡就给罗绛打电话,玻璃窗上有雨滴呢,他要提示罗绛带伞。
“那我给你留点?下次我单做给你吃。”金恒盛盘算主张,等会就让家里杀只羊寄过来,并且必须是嫩嫩的羊羔肉,刷火锅串烧烤都特别不错,到时候做给罗绛尝尝。
可贵一见的,罗绛做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