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殿内气压降落,格里菲斯束手而立,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冰冷。“说!他到底上哪儿去了?!”
车子是从这里开走的,那么就证明分开丛林必定要通过这条路。即便嗅不到气味,即便看不到星光,但是奥斯卡坚信,只要内心有活下来的但愿,就是最好的导航。
是手枪!是瑞丽送的那把手枪!
两个门卫赶紧“扑通”一声跪地,哭丧着脸道:“狼王殿下,我们是真的不晓得,真的没瞥见啊……”
“另有你们两个!”格里菲斯肝火中烧,指着两个门卫吼怒,“你们两个看了一天的大门,一个大活人不见了竟然都不晓得?!”
很快,狼群已经与他近在天涯。而面前的狼却只是虎视眈眈的盯着他,并未策动进犯。就在奥斯卡迷惑之际,身后一只狼却俄然向他扑了过来,两只前爪搭在他的肩上,在他转头的一刹时狠狠的咬上了他的脖颈。
奥斯卡只觉喉咙间一阵刺痛,紧接着温热的血液便顺着锁骨淌了下来。奥斯卡顾不得疼痛,使出浑身解数,狠狠的抓住这只狼的脖子,用力将它甩了出去。就在这时,又有三头狼同时向奥斯卡扑来。一只咬住他的左腿,一只咬住他的左臂,另一只再次向他的喉咙策动进犯。
作者有话要说: 狼王殿下终究发飙了。。。
因而奥斯卡便不再持续向前,而是调转方向向身后去。但是走了没几步,奥斯卡发明事情底子不像他设想的那么简朴。因为本身面前,是另一群眼睛闪着幽光的狼。
以他的估计,在他的面前起码有十多头狼。而这类狼,没有狼人的思惟和感情,眼中只要满满的殛毙和血腥。如果这十多头狼一起扑上来,本身必然会骸骨无存。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事理奥斯卡明白,他终究目标是走出这片丢失丛林,但是首要前提是活着。与狼群面劈面纯粹是以卵击石,以是现在能做的就是在丛林里找个处所躲起来,等狼群分开以后,再想体例尽快找到前程。
只见火线一百米摆布的处所,俄然呈现了一片星星点点的亮光,像萤火虫普通,在黑夜中格外刺眼。奥斯卡晓得,这是狼。因为那些闪动,和他初度见到格里菲斯时眼中的光芒一样幽深。
奥斯卡惶恐失措,赶紧对着攻来的狼群猖獗的射击,固然火线倒下了几只,但是火线的狼却涓滴没有停顿,踏着火伴的尸身气愤的朝着奥斯卡扑来。狼群越来越近,而奥斯卡再次堕入了囧境,因为……手枪的枪弹已经完整耗尽了。
作为一只混血狼,奥斯卡也算是具有这项技术的。以是奥斯卡睁大了眼睛,谨慎翼翼的朝着方才车子开走的方向走去。
格里菲斯,你知不晓得,只是一天没见,我竟然有点想你了呢……
那人勾起唇角笑了笑,悄悄抚摩着奥斯卡混乱的头发:“我是杰克啊,你忘了吗,前次我们在狼王换届大会上见过的……”
奥斯卡冲动的站了起来,捡起手枪对准正在逼近的狼。颠末他的察看,此时他正站在狼群的夹攻当中,全数的狼加起来起码有三十只。而本身的手枪因为体积的限定,只要二十发枪弹。在本身一发不漏全数射中的环境下,还是会剩下十多只狼。不过现在已经没偶然候考虑剩下的狼该如何办了,眼下能打死一只是一只,剩下的狼,酒只能但愿它们遭到惊吓而逃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