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的世人,不管男女,看向阴丽华的目光几近都没法从她身上移开。
听邓奉提到刘秀会唱歌,阴识、阴兴颇感兴趣地看向刘秀,异口同声道:“既然元之保举文叔,文叔就给我们大师献上一曲吧!”
阴丽华的确很喜好刘秀的这把青锋剑,但她也明白,这把剑绝对出自于名家之手,代价不菲。
说着话,她走到刘秀近前,双手捧着青锋剑,递还给刘秀,同时笑赞道:“刘公子的佩剑,当真是把宝剑!多谢刘公子了!”
由剑身上传来的寒气,不是让人感受冰冷的寒,而是让人感觉阴沉的寒。
王瑾的一曲《桃夭》,引来水榭里一片掌声,常日里以他唯首是瞻的公子哥们,更是憋足了劲的拍巴掌。即便是阴丽华,也有规矩性的鼓了鼓掌。
阴丽华接过刘秀的青锋剑,感激地再次向刘秀福了福身,又道:“刘公子可否把刚才的军歌再唱一遍?”
对于刘秀去益州打过仗这件事,阴兴是即恋慕又神驰。
就连阴丽华等女眷们,也都是两眼放光地看向刘秀,久久收不回目光。
他正向说我也会唱军歌,阴丽华站起家形,走到刘秀近前,看着他肋下的佩剑,福身问道:“刘公子,可否借你佩剑一用?”
见状,邓奉更气,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刘秀,低声问道:“文叔,你会唱歌吗?”
阴丽华用手帕弹了弹额头的汗珠,低头看动手中的这把青锋剑,脱口吟诵道:“君子如玉,触手也温,宝剑如华,玉沼冰春。”
邓奉气得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他突如其来的反应,把他中间的刘秀都吓了一跳,惊奇地看着他。邓奉瞪着‘笑容可掬’的王瑾,握了握拳头,终究又一屁股坐了下来。
甚么?再者说,就他那副破锣嗓子,若唱出歌来,估计都得把人吓死。
王瑾见状,悄悄皱眉,早晓得她们这些令媛蜜斯们喜好军歌,本身就不该唱甚么《桃夭》,反应当唱《秦风·无衣》才对。
刘秀看着近在天涯的阴丽华,呆呆地点了下头。
他没读过几年书,也不会背《诗经》里那些富丽的辞藻,更没有唱歌的好嗓子,就算对王瑾不满,但就唱歌这方面,他还真不如王瑾。
中间的盖延闻言,鼻子都快气歪了。甚么叫合适女人家利用?主公为了讨心仪的女子欢心,的确都口不择言了。
她沉吟半晌,向水榭门口的一名丫环招了招手。等丫环走到她近前,她在丫环耳边低声细语了两句。
大抵的意义就是小女人长大了,出嫁结婚,过上幸运完竣的糊口。他唱这首歌时,一向在看着阴丽华,如此一来,他的演出更像是在向阴丽华求婚。
细看阴丽华的舞剑,时而柔韧如摇摆之杨柳,时而其疾如暴风骤雨,可谓是身似游龙剑如风,行云流水,圆活不滞,身随剑动,剑随身变,人与剑几近融为一体。
盖延弹指战刀,打出鼓点,恰好共同上军歌的旋律。
“还……还好吧。”
王瑾清了清喉咙,看向阴丽华,缓缓开口唱吟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实在。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批铁甲,挎长刀,与子交战,路冗长。同敌忾,共死生,与子交战,心不怠。踏燕然,逐胡儿,与子交战,歌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