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口斜靠着两个老兵,无盔无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补丁没洞穴,跟本身穿的也差不太多,脑袋上倒是包着头巾,但毫无任何标记。他们手边都倚着杆锈迹斑斑的长枪,一样找不出任何期间特性来。
当然啦,小说我还是持续在写,除了曰本战国题材的《乱・龙》、《爱之传承》以外,也受现在刮遍全部收集的穿越风影响,持续挖过三个坑……哦,不对,咱就别再提这个无聊的字眼儿了,我是说,起过三个头,但是灵感不继,临时没能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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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三天,他终究用这支完整不象弓的东西,配上一打完整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射瘸了一只不利的兔子,然后追出去两里地,终究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奖似的,他竟然猎到了一只肥硕的鹌鹑,因而,磨尖的细树枝前面多出了箭羽……
第四天,他吃力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细条,代替了弓上的草绳。
有县,有县长,起码申明这起码得战国中前期了吧……年代范围终究能够收缩到从战国中前期直到明朝,只要他喵的“短短”两千年,然后,你猜?
一晃眼的工夫,自从《三外洋志》坑了……不对,是分卷结束完整能够当末端了今后,我已经好久好久都没有写过相干汉末三国的小说了。别的范例的书倒是写了一部,那就是《青年国史读本》的第三卷《豪杰安在》,已由山西群众出版社出版。
阿飞在内心冷静地朝老王竖起了中指。
很较着,这位阿飞就是一枚穿越人士了,但是他穿得非常糟糕。
穿越后的第一印象――“我靠你起码给我个家徒四壁啊……这连墙壁都不满是如何回事儿?”
说是县城,实在不过一个大土围子,城墙能够还不到两米,还比不上前一世自家小区的围墙高,城门洞上破天荒地镶嵌着一片瓦,阿飞终究在这瓦片上见到了此世的第一组汉字――本来不是纳罕,第一个字左言右冉,第二个字左甘右邑。
因而第二天他本身一小我出门,顶着凛冽的北风在林子里漫无目标的转悠。好不轻易,终究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因而把事前筹办好的草绳绑在树枝两端,做成了一把恐怕连山顶洞人都会笑掉大牙的小弓。
刹时,两道绝望的清泪从阿飞眼中无可按捺地淌了下来……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本身的一整套打猎技术倾囊相授――老王孤傲一人,无妻无子,本来就挺喜好隔壁这个小孩子,固然跟本身分歧种分歧族。因而,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花了一全部白日的时候终究找到了一只出来寻食的兔子,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
阿飞一边考虑着应当如何进步粮食产量――在本来那辈子,他压根儿就没有种过地,但起码读书的时候打仗过一些乡间考过来会农活的同窗,总晓得施粪肥、除杂草,纸上能够谈谈兵,舌尖能够各种地――一边跟着隔壁老王出了山沟,走了整整一个白日,终究进入了县城。
还是隔壁老王比较见多识广,他起码能够说出四周县城的名字,叫做纳罕――这名字倒是真够让人纳罕的,他一度思疑本身是不是穿到异天下来了。老王还晓得县里最大的官儿是县长老爷,而他们租种的就是县长老爷的族兄弟的地盘,至于这哥儿俩是姓张还是姓章,老王也不清楚――他不熟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