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汉魏文魁 > 第二章、穷山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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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不会穿越到原始社会来了吧!”

比来新开这部书,提及来还是受了三国阿飞的影响。我看过的第一部三国类穿越小说,就是阿飞当年的《三国游侠传》,当时候我还在大软上班,老婆还是女友,孩子还没投胎呢,这一晃眼都多少年畴昔了,真是光阴荏苒,曰月如梭啊,以是孔家老二在川上……算了,咱就未几废话了,总之,现在阿飞又在起点开《斗战三国》,这就勾引得我心痒难搔啊,灵感就如同井喷普通刷刷刷地往外吐黑沫子。是以上,猪脚的名字,咱就用“阿飞”了吧,以向飞哥致敬!;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本身说不定能够射落飞鸟哪――望着天涯南来的鸿雁,阿飞狂咽着口水这般想道。

好不轻易,阿飞终究见到了一名少年,瞧上去也就十四五岁年纪,却穿戴厚厚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顶皮帽子,最惊人的,腰间竟然悬着柄长剑!如同见到了亲人普通,阿飞从速跑上前去,深深地作了一个揖,然后开口扣问:

他重新躯体家人的穿戴打扮上,勉强能够辩白出是在中国当代,可详细哪朝哪代,却一点儿都找不到线索――独一能够肯定的,老爹前发不剔光,脑后没辫子,应当不是清朝。

说是县城,实在不过一个大土围子,城墙能够还不到两米,还比不上前一世自家小区的围墙高,城门洞上破天荒地镶嵌着一片瓦,阿飞终究在这瓦片上见到了此世的第一组汉字――本来不是纳罕,第一个字左言右冉,第二个字左甘右邑。

穿越后的第一印象――“我靠你起码给我个家徒四壁啊……这连墙壁都不满是如何回事儿?”

其次,这个名叫阿飞的少年是出门捡柴的时候,被树枝掉下来砸到脑袋而昏倒的,好不轻易被隔壁老王从林子里找到背返来,已经冻得去掉了半条命,也不晓得如何一来,就被他夺了舍,成为了穿越后的新躯体。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奖似的,他竟然猎到了一只肥硕的鹌鹑,因而,磨尖的细树枝前面多出了箭羽……

大抵在穿越到这个陌生的期间半个月今后,除了家里很穷以外,他终究搞明白了一些事情。起首,这处所应当是在黄河以北,因为合法夏季,气候非常酷寒,才十月初,气温就必定零度以下了,一家三口整天都裹着不晓得从甚么植物身上剥下来的脏兮兮的皮子,围着火塘苦熬。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本身的一整套打猎技术倾囊相授――老王孤傲一人,无妻无子,本来就挺喜好隔壁这个小孩子,固然跟本身分歧种分歧族。因而,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花了一全部白日的时候终究找到了一只出来寻食的兔子,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

第四天,他吃力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细条,代替了弓上的草绳。

城门口斜靠着两个老兵,无盔无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补丁没洞穴,跟本身穿的也差不太多,脑袋上倒是包着头巾,但毫无任何标记。他们手边都倚着杆锈迹斑斑的长枪,一样找不出任何期间特性来。

当然啦,小说我还是持续在写,除了曰本战国题材的《乱・龙》、《爱之传承》以外,也受现在刮遍全部收集的穿越风影响,持续挖过三个坑……哦,不对,咱就别再提这个无聊的字眼儿了,我是说,起过三个头,但是灵感不继,临时没能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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