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戴气势非常类似的Teddy和KUSH中枪,两人被说得相视,然后无法地大笑起来。
“我和Teddy哥去的,你又不是不晓得,明天是KUSH哥他们的演出。”胜利冲到沙发前,举动手机,单独傻笑:“看,这个姐姐是不是超等标致!”
这两人程度,竟然和她在纽约听过的地下乐手唱得不相高低!起首,仅仅是降落慵懒的嗓音,就已经能让她完整佩服了,再加上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慢摇起来的旋律和感情掌控才气,仅仅是这看上去简朴的两点,就能把很多歌手甩出几条街了。
她忍不住问本身。
Teddy深深地看了一眼充满疑问的千程,走进了卡座:“你感觉在韩国,雷鬼和K-Pop比拟,哪个会更受欢迎?”
一曲结束,台上的Kush和Skull两人仿佛要稍作调剂,趁着这个空档,千程扭头看向刹时巨大了超多的Teddy偶吧:“偶吧~太感激你了……”她抿了一口酒瓶里的酒,说道:“别的我不说,但我能包管,两年前的New York City地下圈子里,能比台上两位前辈雷鬼唱得更超卓的,不超越五位。”美国作为黑人音乐发扬光大的摇篮,就算不算专业圈子,如许的数字也足以让一个雷鬼歌手高傲好久了。“
“只是,Stony Skunk既然唱得这么好,为甚么没有转为地上?”她不信赖会有人不赏识。
固然她非常喜好,乃至可贵地对于台上的两位前辈充满佩服,她还是感觉作为五体不勤四肢不调和的本身,最好还是不要到舞池里去献丑了。
“这也是1TYM*和Bigbang的辨别,在这点上,我比不上志龙。他比我更好地能在逢迎观众的口味的同时,找到本身喜好的音乐。当然,在这方面我也不算失利,并且我也在进步。”说到最后,Teddy还是像孩子一样,带着高傲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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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声再次响起,比起前一首纯雷鬼来讲,插手了嘻哈和Rap,更让人有舞动起来的打动了。千程却仍坐在位置上,大口大口地喝着瓶中的啤酒,精美的眼睛睁得很大,却找不到焦距。
看着面前可贵沉默的千程,Teddy长长地叹了口气,悄悄拍了拍她的肩膀,决定给她本身一个空间好好想清楚。
穿戴标致裙子和高跟鞋的她环绕双臂,气势逼人:“对啊,Teddy偶吧也不是我的口味。我不喜好年纪大的。”她微勾嘴角,划出一抹坏笑,在暗淡的灯光和妆容的润色下,显得非常奸刁:“No Offence,不过统统85年前(KUSH 84年 Teddy 78年 )的年纪比较大的偶吧,特别是明来岁纪大还喜好用嘻哈穿戴让本身显得年青的偶吧,我都不喜好。”
“呀西!你这小子!”Teddy有些咬牙切齿:“千程和胜利差未几大,作为弟弟,你应当很清楚我的口味不是吗?”
作为前辈和亲故,面对充满才调的新人后辈,他老是忍不住想要提点。职业是一辈子的事,特别是对于歌手和艺人来讲。对于千程,他自以为在现在这个被繁华迷花眼的世纪里,能有这么一个固执的英勇的一样也充满潜力和才调的女孩,一向为了本身的胡想斗争着已经非常,非常的了不起。作为前辈,他实在不但愿对方走错路,或者为了一些面前的小小的高傲,放弃并丢失了本身的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