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对薄焰而言,钱,真的够用就行,不管一百块的路边大排档还是一万块的法国大餐,他都能吃得香,至于权势和职位,还不如他背上那把吉他。
这一章应当没完,待补
她香吗?让人一闻就神魂倒置灵魂出窍吗?
直到那天早晨,一个杀手朝她开枪,而他脑筋还没转脚底却先抹油地跑去给她当肉盾时,他才晓得,他完了!
他的三观都在崩溃!
要不是厥后被顾三发明,你能够会瞎一辈子!
他就算再死一次也要把她捉归去!
她不气他用钱欺侮她,反而感谢他的慷慨风雅。
她还超等重口,明显胃脆弱得要命,还辛的辣的百无忌讳,路边的臭豆腐、麻辣烫烧烤串子永久都是她的最爱!
呵呵!他又气笑了,他跟他‘儿子’‘骸骨未寒’,她就想嫁人,做梦!
大隐于市,谁会想到本身要找的人竟然每天在他本身面前晃?
没野心,又如何会成为万众谛视标天王巨星?
他不但没能出气,反而越积越深。
他再接再厉,她的初爱恋人死缠烂打,他替她赶,他的闺蜜骂她小三,她替他挡,她同父异母的mm作威作福,他主动当东西给他操纵,他一二再再二三地让她欠情面,而她一二再再二三的还,但他获得的永久只是她的身材……
他开端醉生梦死,他觉得如许便能够把阿谁女人抛之脑后,可晓得她要分开时,仍旧管不住本身的腿,不顾统统地追了畴昔,车被挤压得脸孔全非的那一刻,他仍旧死不瞑目地想,死也要阴魂不散地缠着阿谁女人。
他恨她,连带本身也恨!恨本身鬼迷心窍,瞎了眼才会爱上这类女人。
只是,阿谁时候他完整不晓得,猎奇,实在就是泥足深陷的地一步。
家属?呵,他连一个女人都管不住,哪有甚么心机管家属。
因为这个究竟,他曾经彻夜难眠。
她从一个沙性扬花的浪荡女,摇身一变,成了高文家老九!
这类女人如何能写出那么好的书?
厥后他长大了,母亲归天了,为了糊口,他在形形色色的人群里穿越,却总感受全天下仿佛只剩他一小我。
他接了老九小说改编的电影,为了更好地入戏,他不但把原著读了,还把老九名下统统小说都读了个遍,此中一个坑写到紧关头半年不更,卡得他差点没吐血两公升……
但是,人怕着名猪怕壮,作为一个天王巨星,他也同时被一大群狗仔追,完整没时候把她赶下去。
随便把陌生男人掳上床的无耻女人!
哪怕时隔六年,哪怕她化成灰,他也认得!
她不是去找茬的,而是去谈事情的。
而他一开端就在棍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