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邻居大热天围观的启事并不是魏鹏程,而是此时停在邺胜安租住的房东院子外的马车和人。当朝宰相的阵仗就算是建安百姓也不是等闲能见到的。
这把腰刀,刀鞘朱红,仿佛凝固的赤色。上面金丝掐就云纹。刀柄用金丝缠玄色丝线缠成。看上去并不抢眼。邺胜安却晓得这把刀吹毛断刃,不知饮过多少来犯者的血。连刀刃都仿佛被血染红了普通,是以有个名字叫胭脂刀。恰是梁大蜜斯的随身佩刀。厥后落到邺胜安手里,跟从她砍下过无数羌人的脑袋。邺胜循分开登州时,将它放在了将军府。现在再见这把刀,让一贯冷情的邺胜安也不由心机翻滚。
马车帘子一挑,世人只见内里走出个穿绫缎衣服的标致妇人。下了马车中规中矩向邺胜安行叩拜大礼:“见过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