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飞澜晃了晃脑袋,软软的头发跟着他的行动跳了两下,他连头也没抬,说:“叫外卖吧,我吃甚么都行。”
女朋友……不晓得那么多都算不算女朋友,不但有女朋友另有男朋友,归正没一个叫邢莉的。陶源终究还是摇点头:“没有。”
陶源端着餐盘返来的时候,宋飞澜正盯着着食堂门口的一只泰迪犬,那狗一脑袋咖啡色的小卷毛正搂着女仆人的小腿前后蹭,陶源顺着他的视野看畴昔,莫名感觉这泰迪跟面前的宋总有点像。
“我们去用饭吧?”陶源又反复了一遍。
宋飞澜嘴里还插着牙刷,闻声这话回了头,问:“陶大哥你都有孩子了?”
“那女朋友呢?女朋友女朋友……”宋飞澜拿小眼神儿看着他,仿佛另有点羞怯似的。
陶源抬手看了一眼表,已经下午七点钟了。他放下文件,把东西放回公文包里,才开口:“宋总,很晚了,我们出去用饭吧?”
陶源看着他那模样,满脸的一言难尽,说:“你先去洗脸,我给你看看。”
“过来用饭吧。”陶源此时听到他的声音只想笑。
陶源放动手头的事情看了他一会儿,猜想大抵是宋总十七岁时钟情的哪个小女人,只是没推测此时在花丛浪荡的宋总,幼年时竟也有过‘平生一世一双人’的欲望。
宋飞澜见他返来,便转过脸没再看,脸上暴露一个不知是难堪还是羞怯的笑。陶源不是多事的人,宋飞澜只是他的老板,私糊口再如何混乱都与他无关,也从不会表示出甚么,当了半年眼观鼻鼻观口的木头人。他取了消过毒的餐具递给宋飞澜,问:“另有其他想吃的吗?”
两人一个穿戴西装,一个裹着羽绒服,坐在病院食堂的大厅里。宋飞澜喝了口粥,踌躇了一会儿问:“陶大哥,你跟我爸说我失忆的事儿了吗?”
宋总为人只要感情方面比较混乱,饮食起居上倒是不如何抉剔,很好服侍。他裹上玄色的羽绒服外套,换上外出的鞋子,浑身随性地拄着柺跟着陶源出了门。
失忆前的宋总可没有这么热情,向来是懒成一坨泥,在办公室里普通只做三件事:喝水、上厕所、跟美女美女*。只要不是天崩地裂要死人的大事,他普通都不体贴。
宋飞澜也不闲着,一边吃包子一边问:“陶大哥,你现在忙吗?”
陶源本来在宋氏的总公司任职,宋老爷子见他青年才俊,便让他去给宋飞澜做个帮手,也但愿烂泥糊不上墙的宋飞澜能近朱者赤,好好受一下人家的熏陶。虽说是总公司出来的,陶源却不干那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事,既然现在是小宋总当老板,那就得听老板的话,他点了点头说:“好。”
“我这段时候都在这儿,一向到你出院。”陶源看着他不幸兮兮的模样,想了想,把平板电脑留下了,说:“如果睡不着就玩儿一会儿,明天早上我过来。”
陶源带着他走到病院的食堂,恰是饭点儿,内里人声鼎沸刹时有热气扑上来。宋飞澜笑着说:“真热烈。”
两人一个在病床上,一个在陪护椅上,竟然就这么坐了一下午。直到窗外的墨色泼下来,陶源才捏了捏后颈抬开端,活动了一下肩颈部的肌肉,一转头发明宋飞澜两只眼睛还盯着电脑屏幕,手指在上面戳来戳去,一副入了迷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