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成为王的人当然不会是愚者,但运气偶然候并不会给人决定的机遇,哪怕再如何聪明、聪明的人,在此时所能做的也不过是让本身显得不那么笨拙――因而,戍守长城有了最精锐的兵士,清理妖魔有了最专业的猎人――而那,就是守夜人。
但是――
即便是愚者都晓得,这是不管如何都不能容忍的罪过。
至此,火焰初创文明。
他在乎的唯有殛毙,自在而不受拘束的殛毙――或许正因为这个启事,他才气在不敷三年内成为了三万六千名守夜人中最为纯熟的猎人,能够通畅无阻的穿行于妖魔横生的四境之野,在败北的地盘上汇集有关妖魔的各种谍报,作为深受守夜人军团信赖的眼睛和耳朵,调查这一次的妖魔异动。
火种。
――因为,认识已被暗中淹没。
杰拉米行走在厚重有若本色的知名之雾当中,陈旧革制军靴下败北的坚固地盘泛着非常的光芒,浑沌化的妖魔在暗中当中收回令人毛骨悚然的窃保私语――但他只是毫不害怕的向前迈步,这个粗糙的男人与他那身以野兽毛皮制成的衣物一样粗暴不羁,一头亚麻色的长发混乱无章的披垂在身后,暴露在外的皮肤更是破败如古革,满身高低唯有那双玄色的眸子自始至终都有若星空普通敞亮。
作为守夜人中的一员,杰拉米对四境之野天然熟谙的不能再熟谙,长夜长城作为先民为抵抗暗中与浑沌侵袭安插的第一道防地,当然在必然程度上起到了分开次序与浑沌的感化,但仅凭长城是没法全然抵抗浑沌当中蒲伏的不成名状之物,哪怕次序灯塔长明不灭,也始终没法遣散有若本色的知名之雾。
但是杰拉米恰是志愿接管这份苦差的少数人之一,但他所求之物与绝大多数人都分歧,既非为了向妖魔报血仇,也不为力量不为荣光,在内里更没有开罪或是获咎甚么不能获咎的大人物,他所求的不过是存亡间那份畅快淋漓的镇静感,以及肆意殛毙的利落感,至于这个身份所带来的肮脏或荣光,他底子就不在乎。
可儿类另偶然候吗?他不晓得,恐怕也没有人晓得――只因自觉痴愚的浑沌,从不因懒惰而停滞它的脚步。
但也不是没有主动承接这份苦差事的人――巴望鲜血与复仇的少年人,巴望荣光与力量的青年人,因犯下大罪或被仇家追杀,退无可退的中年人,乃至于不甘孤单,甘心奉献余晖的老年人――林林总总的人,抱着不尽不异的目标,来到了长夜长城,忍耐着永无止尽的孤单与折磨,在这苦寒之地冷静地奉献本身的平生。
因为――
妖魔如庄稼,割了一批另有一批,杀之不尽,除之不断――只要打扫侵入次序边境内的知名之雾,题目才气得以根治――但跟着最后一名先民的逝去,人类早已失却了有关次序与浑沌的忌讳知识,知名之雾成了没法被措置的恶疾。
因而,便有了第二道防地。
这是份近乎没人情愿接管的苦差事。
长城以外,会是甚么?
直至知名之雾的呈现――有若本色的浑浊雾气超出了长城的禁止,腐蚀了曾经肥饶的次序之地,令生者在绝望当中被疫病淹没,让亡者自败北的泥土当中复苏,在次序与浑沌含混不清的地带,不成名状的食人妖魔被孕育而出,于人间残虐――广袤的良田是以而烧毁,数以万计的生灵是以而死亡,整小我类天下一片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