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那里不对?
但是另一队人却有些出乎本身预感。
“那
“一个不当场把你埋了,抢你东西的来由。”
“甚么来由?”康尼问道。
“你说的很对!为了成千上万的光亮教国子民,那我利市下了!“方霄一脸正气,慎重其事的点了点头,仿佛将挽救天下的重担扛在了本身的肩膀上,拿过了血魄,重重的拍了拍康尼的肩膀。
要么就是城府深不见底...
这个东西确切对本身很有效,本身也很想要。
他们行列整齐,面无神采,目不斜视,沉默不语,看到这支军队,一股寂静和萧杀的气势劈面而来!
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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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兹莫?!
“哈哈哈哈哈!真没想到,您真是个直率的人,哈哈哈!”
不消别人说方霄心机也清楚,这些人估计都是光亮教国里的大族子第,爹妈费钱送到疆场上来镀金的,并且还是第十军第一队,带头的还是黑衣教宗的儿子,估计这一群人是纨绔后辈中的纨绔后辈...
以是这是个好人!鉴定结束!
是拉着阿谁有钱有势的爹的儿子回到营地的时候,才发明这里已呜呜泱泱的站满了人,着一座光亮神教要塞中间的小树林,从没向现在这么热烈过。
“你需求给我一个让我能心安理得的接管它的前提,或者说....给我一个来由。”
“您别曲解,这只是我的一点谨慎意罢了,初来乍到,给长官筹办一份见面礼,这是应当的!”康尼朴拙的笑着,如果普通人真的就被这类朴拙所打动了。
难怪脱手这么豪阔...
康尼持续低声说道:
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好人。
望着这枚血魄。方霄并没有焦急伸脱手去,而是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
“您...您还真是直白啊...”固然康尼额头上青筋挑了挑,但还是保持者热忱的浅笑:
血族不管受了重的伤,只要吞下一颗血魄,就能顿时起死复生,至于真的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奇异,方霄本身就是一个别验者。
“我是颠末沉思熟虑的,因为你老爹有权有钱,以是我决定和你做兄弟!”
“哈...哈...哈哈....”
固然推理的过程有些题目,但是结论应当不会错的。
那面前这小我岂不是光亮教国第一官二代?!
宗?在光亮教国如同帝王普通的人物?!
以是血魄对于血族来讲,就像是具有了第二条生命,这份礼品不成谓不贵重...
固然人很多,场面有些乱,但是能够清楚的发明,来的这之前来号人泾渭清楚的分红两队。
信赖这就是康尼来自的光亮十字军第十军第一队,刚出光亮学院的门生们。
但是某一个种族除外...
“既然方霄先生如此直率,那我也就不瞒您了,我的父亲叫科兹莫,信赖您传闻过这个名字。”
是因为本身没有女朋友以是不配吗?
“这有点草率了吧...”
看着面前这个超等有背景但又超等规矩和涵养的年青人,方霄大抵是明白了。
然后大男人两人手拉动手,迎着朝阳,向着营地走去......
但是这年初,略微做点功德,乃至干点人干的事,乃至不会动不动就砍人,就会被别人骂圣母的!一点市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