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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沉思熟虑的就是这个?!
看来这个小子来之前筹办的很充分啊,估计本身的来源已经被查清楚了...
“甚么来由?”康尼问道。
本来方霄觉得本身的地盘,阿谁尽是坟头的小树林面积挺大的,但是俄然涌出去一千来号人,也显得略微有些拥堵。
固然人很多,场面有些乱,但是能够清楚的发明,来的这之前来号人泾渭清楚的分红两队。
到底是那里不对?
康尼持续低声说道:
两小我‘高兴’的笑着,固然都看到了相互握着的那支手,胳膊上都起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但也没人在乎...
然后大男人两人手拉动手,迎着朝阳,向着营地走去......
方霄一把抓住康尼的手腕:
血魄这类东西,是在尸横遍野的惨烈疆场上由鲜血和煞气冗长时候的演变,固结而成的。
“这有点草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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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我,要么是纯真仁慈如圣贤普通...
我也很...”
康尼俄然畅怀大笑道,此时的笑容仿佛和之前那种如同戴在面具上普通的文雅完美笑容分歧。
血族不管受了重的伤,只要吞下一颗血魄,就能顿时起死复生,至于真的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奇异,方霄本身就是一个别验者。
那面前这小我岂不是光亮教国第一官二代?!
不消别人说方霄心机也清楚,这些人估计都是光亮教国里的大族子第,爹妈费钱送到疆场上来镀金的,并且还是第十军第一队,带头的还是黑衣教宗的儿子,估计这一群人是纨绔后辈中的纨绔后辈...
要么就是城府深不见底...
“一个不当场把你埋了,抢你东西的来由。”
哦,不是!
以是血魄对于血族来讲,就像是具有了第二条生命,这份礼品不成谓不贵重...
他们行列整齐,面无神采,目不斜视,沉默不语,看到这支军队,一股寂静和萧杀的气势劈面而来!
“您别曲解,这只是我的一点谨慎意罢了,初来乍到,给长官筹办一份见面礼,这是应当的!”康尼朴拙的笑着,如果普通人真的就被这类朴拙所打动了。
是拉着阿谁有钱有势的爹的儿子回到营地的时候,才发明这里已呜呜泱泱的站满了人,着一座光亮神教要塞中间的小树林,从没向现在这么热烈过。
“那
但是这年初,略微做点功德,乃至干点人干的事,乃至不会动不动就砍人,就会被别人骂圣母的!一点市场都没有。
“我是颠末沉思熟虑的,因为你老爹有权有钱,以是我决定和你做兄弟!”
是因为本身没有女朋友以是不配吗?
“啊?这?!”康尼被突如其来的热忱惊住了:
方霄实在有些惊奇,但是更加让本身惊奇的是面前这个青年在先容本身如此短长身份的时候,用词和态度却涓滴没有引发人任何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