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不管如何说,他都应当前去拜访那位所谓的伯爵一趟,或许此行还能处理布兰多家属当今囊中羞怯的题目。
博尚勋爵说:“坦格里安伯爵的确算得上是个文雅的人,何况我曾经远远的见过他一面,并非素不了解。哦对了,他仿佛还豢养了一只小精灵作为宠物。”
博尚笑着为阿谁素不了解的人解释。
奈纳灵敏抓住事情的关头点,诘问那人的来源:“听谁说?”
“既然如此,接下来产生的事也就顺理成章。”
是啊,在没有好处抵触感情纠葛的环境下,谁不爱富豪呢?
奈纳朝他们举杯表示,减缓他俩的难堪,即便面对这些小贵族,礼节也滴水不漏:“那还真是位一掷令媛的大人物?大富豪?”
这一刻,奈纳的心脏情不自禁悸动了一下,下认识问。
“那位直接出到三百二十金!”
奈纳皱起眉:“你说他是伯爵,一名大贵族?他如何会屈尊住进棚户区,莫非只是个顶驰名号的落魄贵族不成?”
何况,博尚勋爵之前提到过,那位伯爵一掷令媛,毫不踌躇的将鲜花巷统统民居全都一把买动手中,并且斥巨资重新构筑高雅花圃。
真龙们又不是傻瓜,即便最笨拙怠惰的五色龙,也不会在暗藏时大大咧咧将那些标记性的东西毫不避讳展露人前,这类最后级的假装,连五岁幼儿都能够看破。
这一点让奈纳完整放下心来,即便五色龙后提亚马特降世,用爪子捏着那些五色龙的脖子,它们也干不出这类事来,财宝金币但是它们的命。
“小精灵?还是森之妖精?”
“我们当时也是这么以为的。”
奈纳喃喃反复一声,接着问:“鲜花巷?那在外城区也还算是个不错的处所。不过我记得,那边有几间贩子的铺子,还是一些骑士子嗣的寓所,他们这么轻易就拱手让人了?”
“在领主城堡外的自在民室第区,怪不得您不晓得,说来也是,您比来事件繁忙,对贵族区以外产生的事儿天然不会存眷。”
“传闻?”
说着,勋爵站起来,微微躬身以表歉意:“请恕我无礼冒昧比较,但以鄙人短肤见地,所见高雅豪奢之冠便是大人家的精美宅邸,我只能将二者相提并论。”
作为人类前去塞隆戈壁、莫斯特尔大峡谷、莽野和绿都的最后一座中转站、补给点,卡基领的人流量是无庸置疑的,无数信心满满、自作聪明的冒险者涌进这里,或组队、或受佣,前去既无次序、也无保障的莫测之地,诡计一夜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