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阿谁时候的我,非常神驰能够和他们一样,纵-横江湖,称心恩仇,陋劣的以为,混江湖的就应当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实际上就是武侠小说中毒太深了罢了。
万幸的是,眼睛没瞎,我们家赔了好大一笔钱,连牛都卖了,我也被勒令退学了,那一年,我才上初二,只要十四岁。
终究在一次群殴中,我打失手了,我清楚的记得,用的是板凳腿,一板凳腿砸在了一个小混子的眼上,这还能有个好嘛!当时那家伙的惨叫声,我现在还能记得清清楚楚。
当时候乡间还不风行出去打工,我硬是在故乡混了两年,整天和一帮同龄的毛头小子耍,到露天电影场和别的村的小子们干架,到打麦场上和小火伴们摔交,归正不到半夜三点都不睡,精力畅旺的就像打了鸡血似的,总之,两个字,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