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洪荒生存指南 > 第三十四章 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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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峰现在即是提早预付了两个量劫时候的修为,并且还搭上了永久不能服用灵药的代价,毕竟灵药里的灵气也是外物,如果服下去俄然增加修为那就惨了,走火入魔是轻的,搞个半死不活那才是真正的惨,至于死去,金仙级别的走火入魔还杀不死张水峰,不死之身也不是白叫的。

而现在这块颠末蝶衣两百年运营的处所能够说是非常安然,起码蝶衣和张水峰如许以为,因而张水峰就在这里潜修了十年用来稳定修为,这十年来也产生过风趣的事,比如张水峰一向不肯收回兼顾,急的小萝莉整天围着她转。大有本身转进张水峰身材中的架式,最后还是蝶衣看不下去了,抓住大蚯蚓一阵狂揍才让她收回兼顾,至于你说张水峰是喜好上了小萝莉,那绝对是瞎扯,你会喜好本身的手臂或是脚吗,即便它窜改成一小我形张水峰也没法喜好,毕竟她底子就张水峰身材的一部分,完整没有一丝思惟,而对着本身的身材发情的家伙绝对是变态,固然张水峰偶尔也会做一些不成理喻的事情,但是她绝对不是变态,嗯!起码现在还不是。

战役常一样,张水峰和蝶衣嘈嘈闹闹互不相让。两人之间的干系跟着红日的事情更近了一步,当然是友情不是爱情,不晓得为甚么不管是张水峰还是蝶衣都没法对对方产生情素(当然产生不了,你们都是女人能产生爱情才怪呢),反而友情更加深厚,按后代的说法的确就是一对闺中蜜友,当然某只大蚯蚓偶尔色心发作占点蝶衣的便宜也是常有的事。

金仙和天仙独一的差异就是道法金光,而道法金光是打击太乙金仙凝练出金身的底子,道法金光越是凝实浑厚将来成绩的金身也就越强大,蝶衣在成为金仙之初,浑身的道法金光看似微小,但是给人的感受坚不成摧,而张水峰的道法金光给人一种如同风中的烛火随时都会毁灭一样,毕竟蝶衣是一步步修炼上来的,而张水峰的境地还一向逗留在散仙前期,相称于直接跳过来三个大境地,没有被强大的灵气撑爆炸,已经美满是靠不死之身的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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