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洪荒:我葫芦娃,入主妖庭! > 第二十四章 我在洪荒当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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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没甚么事了,尔等归去多多筹办一番,灵宝灵根越多越好,吾这里耐久以小妖山定居修炼的资格互换。”

普通来讲,也只要大罗金仙级别的强者才有资格占有此地!

“拍卖会就是以物易物,你们拿灵宝灵根来,合作这兀立部落的道场,谁出的灵宝灵根品格最高数量最多,吾就将这块宝地给谁。”

好的道场灵气浓烈,起步就比浅显道场高,而包含的特别道韵则是能够晋升修为晋升的潜力,好处多多。

蛟王天然是把它们当作可持续收割的血食,而这底子满足不了它的胃口,时不时还会出山打猎,四周的种族无不是被它吃过本家之妖,对此早已怨声道载。

其他种族的妖也纷繁佩服,紧邻的霸主是如许一个仁慈的强者,对于一向遵守弱肉强食丛林法例的它们来讲就是极大的荣幸。

他会让这些妖族尝尝,被后代房地财产安排的惊骇的!

方孔像是俄然想起了甚么,弥补道。

它们为何害怕那蛟王?

那头蛟王也就是气力才气压统统金仙层次的强者,这才稳坐了那宝地仆人的位置!

“那便换个时候,十年以后,诸位再来小妖山,竞拍兀立部落道场,兑换小妖山定居修炼的资格。”

修道讲究个财侣法地,可实际上这个“地”才是最为首要的。

这是洪荒亿万年来源来没有人开过的先河!

这是一步登天的功德情!

小妖山是甚么处所?

而拍卖会的设法例是他好久之前就有的,获得灵物的设法。

作为妖族,他就是不想掺杂也身不由己,必然入劫!

它们天然也会吃妖,但如许的食品链干系落到本身身上,谁也不会舒畅。

闻言,统统妖都是面前一亮。

“对了,凡是族中开智修炼之妖全数兑换了小妖山定居的资格,族群中其他成员便可随之一起定居小妖山,世代繁衍。”

“吾为坚石成精,不会把诸位同道当作血食,偶尔会吃些生灵,可凡是开智成精的,已是修行路上之同道,吾不会吃。”

既然如此,在此之前天然是越强越好。

将全部族群搬家到小妖山,百年后,千年后,本身的族群将会是多么强大的一副气象?

“恳请大王,吾族临时拿不出多少灵宝灵根,可否将时候余裕一些?”

道场对于强者来讲就是屋子,并且比屋子还首要,用后代的例子类比的话,能够相称于屋子+事情薪资+职业晋升潜力。

对于白狐它们来讲,搬到小妖山相称于从二线都会浅显事情来到魔都,入住汤臣一品,找到高薪事情,将来有能够成为公司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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