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叫雷强,死门阶美满,三十岁摆布,中等身材的,据他先容已经做了两年年多的猎人了。
出了城,在雷强的带领下很快找到了第一只猎物,这是一只长得像山羊的凶兽,这山羊有着一双红色的眼睛,浑身精肉,壮得跟牛似的,在步队进入它的视野范围时就冲撞了过来。
王子安还没开口,女人已经先开口了:“本来的小全的儿子,我说看着像,别听他的,要叫梅姐。”
酒过三巡,俄然一本性感而知性的女声响起:“这不是小宽么,带了个帅哥来我这里也不跟我打声号召。”
能交代的庞宽都交代了一遍,其他的也只能靠王子安本身去经历。大师喝酒也垂垂进入状况。
王子安晓得猎人是个伤害的职业,点点头道:“恩,我会重视的。”
固然庞宽没有对梅姐的气力多加描述,但王子安猜想梅姐应当不简朴。就像宿世那样,酒吧里肇事的很多,以是能开酒吧本身就得有两把刷子,想来这期间也差未几。以是能开酒吧几十年本身就不简朴,更别说那几十年没变的面貌。
门口已经有几个步队在组野队了,组野队的普通都是一个有点经历的猎人在带本身的新手猎人朋友,在步队差人手时就会来组队凑够人手,组了队也是在据点四周打打浅显凶兽,汇集一些浅显的药材,如果颠末磨合后合适的话能够会生长成为牢固的步队。
“要不要我给你找一个猎人小队一起做任务?”王子安的气力太差,分歧适跟庞宽他们一起出去做任务,以是他想给王子安先容个小队,如答应以让王子安快速适应据点糊口。
梅姐听了后笑的花枝乱颤,停了又说:“小安你今后有空了就来找梅姐,我跟你爸之前熟着呢。”又说了句,“你们持续喝酒吧。”就走开了。
又对王子安说道:“小安,叫梅姨。”
这类环境让王子安想起了宿世有句话叫“穷不过三代”。
王子安找了一个还差一人的步队,队长在问过王子安的环境后表示同意他插手,就带着步队往据点外走。
只见旅店门口的灯笼昏暗淡暗的,进了门看到何老板在柜台坐着,打了声号召就回房间睡觉了,毕竟明早要出去找步队,并且还得先修炼后再出门。
王子安看秦善背着长弓,晓得他是个弓手,普通步队都会配个弓手,如许在需求的时候才不会贫乏长途手腕。
庞宽在问过了瘦子的环境后,就一边喝酒,一边向王子安先容在据点糊口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