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风也不例外,在如许斑斓喧闹的夜晚,此时的他还真的产生了找一小我就如许一辈子走下去的欲望。毕竟,只如果一个男人,不管他的肩膀有多么宽广,多么丰富,终究也都需求一个或是一些女人靠在上面。一个男人的肩膀如果一辈子没有一个或者一些女人靠过,偎依过,如许的肩膀实在是一种华侈,而这个肩膀的男人,也必然是一个哀思的男人。
顺着路风的目光望去,就在他们前面三四十米远的处所,一辆广大的玄色越野车缓缓地向着他们开了过来。如许的初级越野车,在林妙可的家里少说也有六七辆,那是他们家的保镳乘坐的。本来,就在他们身边不远处的三名保镳也是乘坐了如许的车子到酒吧去寻觅林妙可的,但是他们的蜜斯步行,他们也只好将车子停在了酒吧门口步行。
很明显,路风是属于后一种人的,但是不管是属于哪一种人,本身所要寻求的恐怕都不轻易做到。寻求着一份儿安宁战役平的路风来到花都,不想在酒吧里碰到了林妙可,还产生了一些他没有想到的事情。不过这也普通,如果统统人的人生都是先由上帝设想好了,大师都遵循必然的法度,按部就班、一成稳定地去糊口,那糊口岂不是太单调了吗?
路风忍不住转过甚,看着一脸纯真、一脸幸运的林妙可,垂垂地,一种轻柔的感受涌上了她的心头,他乃至产生了一种想伸脱手去,在那张光亮、清纯的小脸上悄悄地触摸一下。他想晓得,那脸上细致肌肤的感受和枪支匕首细滑的感受是不是一样,如果不一样,那感受的不同又在那里。
这六小我,身材都很高大魁伟,清一色的黑衣,黑夜一样的色彩。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还不能让林妙可感到不妙和惊骇,让林妙可感到惊骇的是那六小我竟然全都戴着面罩,玄色的面罩把他们的脸裹得严严实实,只暴露六双饿狼一样凶恶的眼睛。暗中的夜色已经覆盖了无边的大地,玄色的夜色中,他们为甚么还要蒙上玄色的面罩?
人的心机偶然候真是奇特:许很多多平平常常的人常常都厌倦平平平淡的糊口,不管本身具有还是不具有过一种轰轰烈烈的糊口的前提,绞尽了脑汁都要去寻求那种新奇和刺激;有的人则在惊险和刺激中也一样会厌倦,转而去寻觅一种安静平平安然的糊口。
有了如许感受的路风,固然还在不紧不慢地地走着,满身的神经和肌肉却在一刹时绷紧,顿时进入了一种本能地自我防备状况。挽着路风胳膊的林妙可固然并没有感遭到伤害的到来,却还是感遭到了路风一顷刻间的窜改。她斑斓的眼睛当中带着一丝儿迷惑扭头看着路风,就见路风微微眯着的眼睛盯在了火线。
前一种人,巴望的是萧洒走一回的豪情,就算是流星,只要本身光辉了一回,就是粉身碎骨成陨石也在所不吝。后一种人,寻求的是一种不求贵显于诸侯,但求在芳华里多活几朝的安宁,只寻求心灵的安好,就算是一身冷静无闻、平平平淡也心肠安然。
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摆布,喧哗了一天的都会垂垂变得安好下来,宽广的大街也显得非常喧闹。淡淡的夜色里,昏黄的路灯下,风凉的夜风中,让一个非常斑斓的女子,挽着本身的胳膊,不管是是任何一个男人,都应当别无所求,感到幸运和愉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