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加了几百块,吧台上面起码有一千块,在城里都能住星级大旅店了,住一间乡郊田野的破堆栈绰绰不足吧。
“你是个孤儿?有十岁吗?这么小的年纪就单独运营一家堆栈?”我俄然劈面前这个小孩产生了一丝怜悯,或许我本身也是孤儿的原因。
因为没有体例,起码此时现在,我们没有别的处所可去。
“不美意义!不美意义!啊……叔!”我从速给侏儒叔叔赔不是。
“是呀!”我点点头,摸了摸衣兜,衣兜里另有万把块的急用资金,一向贴身揣着。我从速摸了些钱出来,放在吧台上:“白爷,住店,帮我们开间房,代价没题目,要最好的!”
我心中暗自嘀咕,还是背着文殊走进堆栈。
我环顾四周,竟然没有瞥见人影。
往那里走?
不晓得我这番话白爷信不信,归正他也没有戳穿我,只是看了一眼背上的文殊:“你女朋友仿佛伤得不轻!”
我在内心小声嘀咕:“大师都叫你白爷?自封的吧?我看这里鬼影都没有一个,那里来的大师呢?”
这一次,我仿佛听出了话语内里的意义。
白爷没有拿吧台上的钱,而是环绕臂膀,冷冷看着我:“你是听不懂人话吗?我说我这店,不住人!”
白爷拨了拨铜灯内里的灯芯,本来暗淡下去的火光,又变得敞亮了一些,照着白爷的脸,显得有些诡异。
我咬了咬嘴唇:“活不活得过是我本身的事情,你不消操心!你现在如果赶我走,我的女朋友就会死的!为了我的女朋友,我必须留下来!”
我还是头一次瞥见有人门前挂着红色灯笼的,这不是倒霉嘛,应当挂着大红灯笼才对。
我努了努嘴巴:“这里甚么东西都是黑的,还不叫黑店?”
黑子警戒地竖起耳朵,对着乌黑的火线,嗓子里降落的吼怒了两声。
我看了看昏倒的文殊,猛地一巴掌拍在吧台上面,吼怒道:“我不走!”
不住人?!
两串红色灯笼在风中微微动摇,内里的烛火忽明忽暗。
另有这座堆栈的名字,如何看都感觉有些毛骨悚然,走阴堆栈,又是用白字写在黑底横匾上面,给人阴冷冷的感受。
一个半人高的小孩从吧台前面走出来,小孩的打扮也非常奇特,穿戴一身黑衣黑裤,头戴一顶八宝盒形状的黑帽子,脚踩一双玄色布鞋,站在阴暗的角落里,显得诡秘森森,看上去有些骇人。
我张了张嘴巴,一时候哑然无语,大千天下,真是无奇不有,这世上竟然另有专门给鬼供应留宿的堆栈?!荒郊田野孤零零鹄立的堆栈、红色的迎宾灯笼、“走阴堆栈”这个悚然的名字、黑漆漆的桌椅板凳、穿戴死人衣一样的堆栈老板……统统的统统,仿佛都充满诡异。
“对啊!”我点点头。
刚才小孩一向站在背光的角落里,以是没看清楚他的模样。现在他上前一步,亮光照在他的脸上,我这才发明他并不是一个小孩,如果不看他的身材,只看他的长相,估摸也是四五十岁的人,皮肤乌黑,脸上爬满皱纹。
堆栈底层主如果用饭的处所,摆放着十多张小方桌,那些方桌满是同一的玄色,看上去一点温度也没有,难怪这里会感觉阴冷。堆栈老板的层次也泰初怪了,竟然喜好这类阴暗冰冷的风格。
吧台上面摆放着一盏铜油灯,显得孤零零的。